第二十一节
了,接着,那个警察回来后让我回家,还给我说对不起,我想,肯定是为了破案。”
他笑了,点点头,深为对方的聪明使这种尴尬可以很轻松的解释掉而高兴,所以连忙说:
“是,就是为了破案,你猜得真准,要是也做警察,准能做个好刑警。”
“哦,”方月馨也笑了:“那种聪明我可没有,不过还没傻到要把别人为办案说的几句稍微过点儿头话记在心里,还要一直怀恨在心。”
在一愣之后,他当时大笑起来,就是从那一刻,他对方月馨产生了好感。
不是所有女人都有这份豁达的。一般来说,只要你骂一个平庸的女人丑,一个丰腴的女人胖,一个不年轻的女人老,不管出于什么状态这么说,——基本可以认定,你已经得罪“死”“她”了。
过了两天,他接到了方月馨的电话,约他帮一个根本不需要专门请他帮的一个小忙。——他不是傻瓜,能够明白这背后的潜台词。
当时的他有些犹豫,虽然对小胡和肖素从心底忽视中老年人身体和精神需求的态度很反感,但他也承认,那些观点的形成有现实的因素,比如他自己,确实对再婚热情不大,而理由,跟她们替他总结的也差不太多。
还用再找爱人吗?他也这么想:什么都不缺,一个人轻松自在,需要做什么家务爱梅不在家,自己不想做,请个钟点工也解决了。
但说出来的理由相类,考虑的基础却和她们判断的基础完全不同。
他并非不想再要个伴侣,二十多年幸福的婚姻生活使他额外明白伴侣的意义和价值。很清楚儿女做的多孝顺,都不可能完全满足他的全部需要,不仅仅指他作为男人的需要,——就讲说话谈心,有些类型的话就不可能同女儿或同这些年轻的如同儿女一样的下属说。——更何况,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孤单无形中成为女儿未来的精神负累,以致不能按照心意展翅高飞。
他的很多同龄的老伙计都有这类共识,因此在佳慧离去一年,爱梅也上大学离家之后,他们开始劝他:
“该找个伴儿还是找个伴儿吧,有些话,有些事,儿女再好也替代不了。你现在还有什么顾虑呢?佳慧就是天堂有知,也会希望你后半生过得好的。而且爱梅也上大学了,眼见成人,你再找个伴儿的也不用担心会苛着孩子了。还有啊,别看儿女现在离不开你,可等他们真的长大成家,你整天粘在他们身上,他们还烦呢,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儿不是?——再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儿,老来伴儿可比少年夫妻重要,等你除了嘴巴越来越罗嗦,其他都越来越不利索,处处要人照顾,人人开始嫌你的时候,也就老伴真心不嫌你,会盼着你多活一天是一天。”
他明白老友们的善意,也认可他们的观点,但说不出的原因使他迟疑。
于是老朋友们又好心的提醒:“说是男人比女人耐老,可也有限度,尤其是普通人,甭还指望跟歌德似的,八十了还有十八的少女疯狂迷恋,理由是自称最爱夕阳的那一抹红。那都是超优秀人物的‘特权’,——趁着现在不到五十,身上有个职务,手里有些钱,赶快找,还有机会遇上二三十岁的年轻女人。”
最后又郑重警告他:“年龄越来越大了,想遇到合适伴侣的机会一定低于年轻的时候,不说旁的,头一样,脾气习惯跟骨头一样,越来越硬,越来越不随和,不肯迁就别人,所以不管为什么,要遇还要趁早。”
都是很有道理又为他着想的话,他实在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于是好心又热心的老朋友们开始二话不说地频繁拉他吃饭,饭桌上还总会有陌生的单身女人,年龄是从三十五到四十五不等。
但也就是从几次饭局之后,他开始明白自己一直迟疑的原因了,——原来是了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