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回家。我们一致同意一名身体治疗专家将每天上门探视我。为安全起见,一名护士将定期上门打针。
我离开圣伊莉莎白医院的那天上午,母亲就待在我家——以前的犯罪现场一给我“准备一番”,反正就这个意思吧。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并不害怕回到那里,一座泥砖结构的房子里。我不认为看到孤零零的它会使我动情,不过也许是我思维中断的缘故。
伦尼帮我打点行装并穿好衣服。他是个高个子,瘦长的脸上长着荷马·辛普森式的浓密黑须,刚刮完脸不一会儿,胡须就会蹭蹭地向外冒。小时候,他就戴着一副可乐瓶样的厚眼镜,即使夏天也穿着一条厚得过分的灯芯绒裤子。以前,他总是任由一头鬈发长得像一条狮子狗,现在,他总是把这头鬈发不折不扣地剪成个齐根平头。两年前,他的眼睛做了个激光手术,所以现在眼镜也用不着了。穿着打扮倒是倾向于高消费。
“你真的不想和我们待在一起?”伦尼问。
“你可是有四个孩子,”我提醒他。
“噢,那倒是。”他顿了顿。“我能和你在一起吗?”我强作笑颜。
“说正经的,”伦尼说,“你不该一个人待在那栋房子里。”
“我会安然无事的。”
“谢里尔为你做了些好吃的,放在冰箱里了。”
“她的心肠真好。”
“她的厨艺还是世界上最差劲的,”伦尼说。
“我可没说要去吃啊。”
伦尼的目光转向别处,继续忙活着那个已经打好的背包,我凝视着他。我们从上罗伯特夫人学校的一年级时就相识,已经是老交情了。因此,当我对他说“你想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时,也许他并不惊讶。
他一直在等着这个切人点,因此马上接过话头。“喂,我是你的律师,对吧?”
“对。”
“所以我想给你一些法律建议。”
“我在听着呢。”
“这事我本想早点跟你说。但是我知道你听不进去。现在嘛,噢,我想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伦尼?”
“嗯?”
“你这是什么意思?”
尽管伦尼体型上是个成人,但我还是把他看成个孩子。因此,很难让我认真对待他的建议。不要误解我,我知道他是个聪明人。他先是考上了普林斯顿大学,后来又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这两次我都和他一起庆祝过。初中时我们一起接受学业能力倾向测试,并一起上化学课。但我眼中的他呢,是那个在闷热潮湿的周五和周六晚上与我一起厮混的伦尼。我们开着他爸爸那辆木头镶板的客货两用车——不太像一辆“儿童推车”——冲向各个派对。尽管我们进门时从来没有受到阻挡,但人家心里并不欢迎我们。我把那所中学的多数人都称做是“大盲人”。我们会站在角落里,拎着一瓶啤酒,脑袋随着音乐左摇右摆,想方设法吸引别人的目光,但却从未引起别人的注意。大多数晚上,我们最后就是去传统餐厅吃一块烤奶酪,或者好一点的话,躺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中学后面的足球场上,数着天上的星星。看着星星的时候,可以更加无拘无束地聊聊天,更何况是和你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好吧,”伦尼说,动作夸张是他的一贯作风,“是这样的:要是我不在场,我希望你不要与警察谈话。”
我皱了皱眉,“有那么严重?”
“也许没什么,不过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案子。尽管跟这不一样,但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家庭成员往往是头号嫌疑对象。”
“你是说我妹妹。”
“不,我是说关系近的家人。或者关系更近一点的家人,如果可能的话。”
“你是说警察会怀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