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4日,星期四
柳之濑利一今天可算是马到成功,在一天的时间内,完成了这件事情,的确并非易事。
不过,他只能遵照命令去做——不,现在他又在命令中。加上了自己的意志——在原来七千万元的赎金基础上,他又再加上了三千万,要求对方交出一亿元钱。这么巨大的金额要求,他虽然感到有点胆怯,可是他咬了咬牙,还是这么做了。不料却获得了意外的成功,他背后的指示者,根本不会知道他的这一招。这样一来,他不仅能从指示者那里,分到三千万日圆,而实际上将有6千万元,落进自己的腰包。
到了这一步,只能用尽浑身解数,尽心竭力干到底了……
那位幽灵似的背后指挥者的第一次来信,是在本月六号那天,柳之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接到信时的情景……
柳之濑利一住的公寓,位于琦玉县草加市松原。虽说是在琦玉县,可是乘东武县的地铁,到位于东京市中心京桥的公司,只不过是一个多小时的路程。6号(星斯三)那天下午5点钟下班后,鹨制濑在外面磨蹭了30来分钟,或到公寓时已接近7点。
他踏着铁制的楼梯,缓缓上了二楼,走到最里边的6号房间,掏出钥匙刚要开门,突然发现信袋里插着一封信。柳之濑拿出来一看,信很厚,这是少有的稀罕事情。他既无朋友,也无恋人,连个知己亲戚也没有。送到这里的,不是煤气、水、电的付款通知单,就是直接邮送的广告之类。
进门打开电灯,关了一天的屋子里,空气浑浊闷热,他把信扔到桌子上,打开玻瑰窗和木板套窗,凉丝丝的晚风吹了进来。他到厨房洗了洗手,漱了漱口,回来拿起了桌子上的信。
这不是平时使用的牛皮纸信封,而是用上等纸制作的双层信封。收信人的姓名一栏,是用圆珠笔写的方形字。奇怪的是,背面没有发信人的署名。柳之濑百思不得其解,站在那里拆开了信。信笺是市场上常见的那一种,也是用圆珠笔,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字写得倒是很工整,但是却没有什么个性。信中的内容令人吃惊,一下子把柳之濑给吓懵了。
信中写道:9月4日,星期六,中午12时50分。
这么一说,你可能会知道了吧?我是在地铁京桥站的站台上,直接目击那次电车爆炸事件的。可在那时,比起那浑身是血的受害者的惨状来,还有更引起我注意的事物。
那就是您了!就是您从现场匆匆离去的身影。
为什么呢?其理由十分清楚:因为我记得3个月前的6月12日(星期六),下午3点,在羽田机场国际航线的候机大厅里,发生了爆炸事件的时候,我也见过您慌慌张张离开现场的背影。我看到的绝对不是另外一个与您相似的人,我两次都亲跟看到,您的左耳下的紫色痣,和颈部右侧的伤疤痕迹,因此可以清楚地证明,我并没有弄错。
据说警察在搜查中,有这样一条原则:在相同手法的犯罪现场,无端两次露面的人,一定就是罪犯。然而,如果我自己不是偶然地碰上那两次事件的现场的话,也就不会发现您。
对您来说,实在没有比这个更倒霉的事了。
当时,我马上就跟踪您,直到您走进京桥的M大楼。以后的过程,我就不再一一详述了。
一开始,我知道您的工作单位,是化纤方面的一个公司,感到很纳闷,后来我雇的临时调查员向我报告说:那家公司中有一个制造火药的部门。另外,我还搞清楚了您两年前,在工厂里从事电雷管导通试验工作时,曾在河里用炸药偷偷炸过鱼,事情暴露之后,差一点被解雇,后来被调到本公司的调査室,干起了淸闲的统计工作。我对您了解到这种程度,就足够了,我断定您就是真正的罪犯,造成连续鑤炸事件的祸首。
您先不要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