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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酒杯底部凝望着自己。

    “你好,罗素。”我说。

    他立即抬起头,茫然地看了我几秒钟。接着他显然认出了我,咧开嘴笑着说:“哦,这不是达戈侦探吗?你怎么在这儿?”

    “找你。”

    “是吗?上帝,我们多久没见了,两年?”他有些不稳地站起身——他喝了点儿酒,但并没有醉——推了一下我的手臂。看上去他见到我十分高兴。“你瘦一点了,乡下人。看起来更俊了。”

    “你也是。”我撒了个谎。

    “胡说。听着,快坐下,坐下,喝一杯。你有时间喝一杯吧?”

    “当然。如果你有时间和我聊聊的话。”

    “无论为你做什么我都愿意,老朋友,在你救了我之后。嘿,鲁兹妈妈!把你的肥屁股挪过来,见见我的一位老朋友。”

    一个体型巨大的女人摇摇摆摆朝我们走来。她是墨西哥人,一定有三百磅,肥大的身体塞在一件印有火烈鸟的连衣裙里。她抹了很厚的粉底和胭脂,看起来像个哑剧演员;没准她真的当过,因为她一句话也没说,甚至在丹瑟尔介绍我后,也只是站在那儿点头。

    “你想来点什么?”丹瑟尔问我,“还是只喝啤酒?”

    “没错。米勒淡啤。”

    “米勒淡啤,妈妈。冰的吗?给我也来一份。”她走开去拿啤酒了,丹瑟尔问,“你怎么找到我的?”

    “去年圣诞节你寄给我的卡片。”

    “你这次来是纯粹拜访我还是为了工作?”

    “工作。你可能帮得上忙。”

    “我?怎么帮?”

    “是关于小说家哈蒙·克雷恩的。西比尔·韦德说你可能认识哈蒙。”

    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甜妞。”他说。他说的是西比尔,不是克雷恩。“她怎么样了?”

    “很好。”

    “她嫁的那个恶棍呢?告诉我他死于冠状动脉硬化吧,让我高兴高兴。”

    “可惜没有。”

    “哦,他会比我们都长寿——像尼克松。你还和她女儿在一起?”

    “是的。”

    “太好了。代我问候西比尔,告诉她我爱她。”他歪着嘴笑着,喝光了杯里的酒。这家伙还在单恋,真的要至死不渝了。

    “哈蒙·克雷恩。罗素,你认识他吗?”

    “老哈蒙,当然。我第一次从纽约来到这儿的时候,在一个作家午餐会上见到了他。之前我们都读过对方的一些作品,一见如故。”

    “在一九四九年初?”

    “我记得是春天。那时我还没打算搬去加州,不过如果当时我找得到喜欢的地方就一定会搬的。我先在洛杉矶住了一段时间——别提那段时光了——后来就去了旧金山。”

    “你很了解克雷恩吗?”

    “我们一起喝过几次酒,甚至尝试过一起编侦探小说,但没成功。两人都太自负了。不管你信不信,我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光。”

    “你有自己的理由。你知道我是怎么看雷克斯·汉尼根的。”

    “是的。但是汉尼根比约翰尼·阿克斯差多了。你记得阿克斯系列?”

    “记得。”

    丹瑟尔轻声笑起来,像是想到了好笑的事。“哈蒙真他妈的幽默,总能逗人乐。他写的最后一本书,构思阿克斯遇到一个开罐装汤公司的杀人犯,哈蒙就起名《阿克斯尾巴汤》。很棒的名字,不是吗?但是编辑不准他用这个名字,认为太低级了,圣经地区的人可能会读出这个题目里的肮脏含义,让出版社陷入麻烦。编辑是个叫庞斯的老女人,上帝保佑,你应该见一见她。庞斯要求哈蒙立即修改名字,因为生产部门和美术编辑准备好要开工了。哈蒙等了几天后就用电报寄去了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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