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六章 律师
少年的心理动向具有卓越的见解。尽管如此,对于这个案子的审判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却象无知的老太婆一样,感到惶惶不安。

    花井把身子往前靠了靠,说道:“但是,我想,说上田宏想杀死初子才买那把小刀,这太过分了。他不是那种会有计划地干出杀人勾当的人。”

    在此之前,他这句话也说过多次了。菊地也曾经多次告诉过他:“上田宏的交待材料尚没交到法院,但他所交待的似乎多少对他不利。”因为他在交待时说道:

    “我买刀子主要是为了搬家,但买刀子时,想过用这把刀子可以杀死初子,这也是事实。”

    “不论何人,如果对自己不利的唯一证据是被告人自己交待的,就不能判为有罪或判刑。”这是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这条规定,作为历来偏重坦白的立法者的极端表现是经常被引用的。然而,就在今天,拿到法庭上百分之八十的案件,也都是自首的。如果以刑法为基准进行审判,那就更加麻烦了。

    有一种意见认为:法庭上的自我交待坦白,不包括刑法条文所规定的那种交待坦白。从前有过这种情况:松川案件中,由于其同伙的揭发而被判罪。关于旁证也是如此:即使可佐证的被告坦白的证据未必就能证明与他所坦白有关的构成犯罪事实的全部,但如果能保障其坦白的真实性,那么,也就足够了。由此可见,判决具有灵活性,可以看做是法院对于法的实际上的反作用。

    在关于至少是罪体的重要部分方面,持有要求有旁证这种中庸意见者颇多,在法院方面,也认为有旁证很需要,这可以尽最大限度获得心证的自由范围。这种观点包含着职业上的自尊心。

    总之,关于象有杀意这样的主观因素的确认,最后仅仅是根据被告的坦白交待材料。

    上田宏刚在法庭上否认了自己有杀意。但是在检察官的调查材料中,如果他交待说有的话,那么究竟认定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这就全靠审判官的心证去定了。

    关于以上详细情况,菊地律师不论是对上田宏的父亲,还是对花井,都没有说过。这是因为,在某种情况下,不告诉被告家属等人的实情,使之不抱有过分的希望,是辩护律师的一种自卫手段。也就是说,预防一旦辩护失败,会使被告从感情上认为这是辩护律师无能的结果。

    关于承担上田宏一案,菊地倒不大在乎营业的得失。他只是想排除被告家属等人的感情上的干扰以及他们苦苦哀求的烦恼,使辩护工作顺利开展。

    “我想,是能够证明上田宏没有杀意的,所以,你就放心吧。”菊地边笑边说,“买了刀子后,仅仅过了一个半小时,就在伺机中突然遇到初子,从而杀死了她。这种情况没有一个审判官会相信的。你就放心好啦。检察官虽然认为上田宏偶遇初子这种说法不合情理,并说上田宏知道初子那天去长后,但是并没有证明材料。‘丸秀’运输店主的儿子的证词在这一点上却是对我们有利的。”

    菊地虽然为了安慰花井,说了些有选择的话语,但他真正想说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求花井办的事情。

    菊地打算要求法院进行实地调查一番。在此以前,他也想到金田镇去一趟,亲眼看看现场和环境,然而,现在他在地方法院还有两个案子,在东京还有三个案子,所以,眼下是无法抽身的。因此,他就想请熟悉金田镇情况的花井帮忙调查有关事宜。

    “你没有到过初子开的那家‘味美’饮食店吗?”

    “遗憾得很,没有到过。”

    “那家饮食店的顾客中出来两个证人。这些证人都旁证说上田宏呈有杀意。六月二十日和六月二十七日说是看见了上田宏跟初子发生口角。一个人是流氓,他叫什么名字来了?”

    “宫内辰造。”

    “对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事件简介 >事件目录 > 第六章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