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来时之路
涨潮状态——杀个马可用不了一两分钟时间——仍足以让他安然退去而不会有遗留足迹的危险。但他却被迫在露台绝望地守候着,眼睁睁看潮水退去,沙滩愈来愈宽、愈不可逾越,而马可仍未见踪迹,是的,是的,对库马而言真的挺难挨。他选择了等候,并利用等候的时间重新规划,想新的脱逃方式和路线,我猜,他一定认为很难再找到同样的机会能让马可入瓮,神不知鬼不觉地宰了他。之所以生出穿走马可衣服这个灵感,一定来自于他知道自己和马可的身材相当接近。
“总归来说,到这阶段我确认了,凶手来自海上,时间是午夜之前,且一丝不挂。接下来是,他执行谋杀是由戈弗雷家出发的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他选择游泳的路径——长而曲折而自找麻烦的路径——而不是非常方便、由戈弗雷家直下露台的小路呢?”
老绅士抚着下巴:“这,如果说动身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而刻意选了游泳之途来杀人,只可能在于他要别人看起来凶手是外人,不得不很艰难地经历一番海泳来杀人,换句话说,借此来掩饰他是内贼的事实。”
“很精彩的说法,”埃勒里嘉许地说,“但如果动机确实如此,那他不是应该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经由海上岸来的吗?”
“如果他想达到目的的话——那是当然。”
“说的一点没错,他应该突显这个事实,大大咧咧在沙滩上留下脚印,逼我们相信他要我们相信的,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凶手却是绞尽脑汁想掩饰他来自海上这事!”
“我仍有点乱,你再讲清楚点。”
“好吧,首先,他并未选择明明白白的脱逃路径,那就是他的来时路——只除了海水换成沙滩罢了。如果他选的是这条道路,那他就会留下清楚的足迹在沙上,这我们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不,他绝不会在意留下这些足迹的,如果说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屋里的话,但我们实际来看凶手是怎么做的呢?他竭尽所能不留下足迹!你看他得脱下死者全身衣物,再穿在自己身上——花这么多时间精力都只为了不从海路脱逃……换句话说,很明显,凶手选择了往内陆走,以避免留了足迹在沙滩上,以掩盖他是经由海路前来的事实。然而我们刚刚的前提是,若凶手原先人在戈弗雷家,他一定不希望自己来自海上这个事实不被留意到,因此很显然凶手并非在戈弗雷家屋里的人,这已证明无误。”
“只有一点,”法官笑了起来,“想打破沙锅弄清楚,从此结论你得出什么来呢?”
“呃,”埃勒里忧伤地说,“我弄清楚凶手谋杀之前人不在戈弗雷家,其实并非只是儿戏,谋杀当晚每个在屋里或屋子周围的人原来都得被看成可能的凶手,包括戈弗雷夫妻、康斯特布尔太太、塞西莉雅·慕恩和她的宝贝丈夫、柯特、特勒、匹兹、朱仑——所有所有的相关人士都可剔除于嫌疑名单之外,只除了罗莎·戈弗雷、库马以及基德。”
“而你又是怎么提到库马的呢?或者你是因何才拣选他为最可能的凶手?实际来说,你根本没理由怀疑他没死,你知道。”
“心平气和点,心平气和点,”埃勒里仿佛吟诵起来似的,“当然是有凭有据证明出来的。我们来想想凶手具备着什么样的清楚特征——由他卓越的犯案手法来推演?有六点,我仔仔细细地列表下来。
“一、他极了解马可和马可的人际关系,举例来说,他很清楚一般人不知道的马可和罗莎之间的牵扯,从而假借罗莎之名,以一张伪造的字条,骗了马可来赴这个死亡约会。
“二、他很清楚戈弗雷太太每天一清早下海晨泳的习惯。如果他不知道此事,那他会选择穿过沙滩到海湾,再游泳出海而留下足迹,因为第二天早上的下一波涨潮自动会将他的足迹洗得一干二净。事实证明他没有这么走,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