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来时之路
人——导致同一种结果:他能安心坐下来写这封见不得人的信。我的愚笨是并未把另一种可能状况也考虑进去。”
“老天!”
“现在来看,这第一次的‘证明’之所以谬误,原因很明白了,如果仅仅只是他误认为自己一人在露台,那极有可能在他写信那会儿,其实还有某人已藏身于露台某处,换句话说,马可并非第一个到露台来的人,是凶手先来,在露台某处埋伏起来,马可并不知道。”
“但躲哪儿呢?”
“当然是那两个西班牙大壶其中一个的后头,这是最可能的位置,这两个油壶比人还高还大,躲在后面谁也看不到。还有,你应该记得,用来敲昏马可的凶器是哥伦布雕像,而放置这雕像的岩壁凹洞就在其中一个西班牙大壶伸手可及之处,凶手很简单就能拿到,抓在手上,蹑步——而且是光脚丫子——潜到正在写信的马可身后,往他美好的后脑勺一家伙下去,跟着他把缠绕在自己脖子上或手腕、脚踝随便哪里的绳子取下来,套在昏迷的马可脖子上一绞。以绳索作为凶器——相较于其他较正统的杀人凶器——其实是凶手来自海上的另一个佐证。绳索不会妨碍你游泳,它轻而且不怕弄湿,枪就不然,至于刀子则携带起来非常麻烦,在游泳时你可能得咬在口中,这会造成换气的困难。当然啦,我们最后这层推论倒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整个推论让每个细节、每个已知事实都摆到极舒适的位置上。”
“但沙滩上,”法官尖声抗议,“很显然没有足迹!如何能如你说的那样凶手来自——”
“你总是太聪明了点,”埃勒里幽幽地说,“答案是,如果凶手先到露台,那他可能是凌晨一点之前的任何时间来,可能赶在退潮之前来,可能在并没有露出十八英尺宽沙滩之前来。”
“可是那张字条,”老绅士摆出顽强的姿态反驳,“他不太可能早于一点多少到达露台,那张假借罗莎名义的字条的确安排马可一点到露台,那为什么凶手会这样自己提前来吹冷风?他大可把时间约早一点不是吗?”
埃勒里再一叹:“字条上真的约在一点吗?”
“当然!”
“好好,别那么快下定论,如果你认真回忆一下,那张用打字机打出的字条,在数字一之后事实上是缺了一小块,不幸的意外,我亲爱的法官,正确的数字理应是十二,在字条撕碎后这个二很不幸不见了。”
“哦,那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十二?”
“非是不可。若数字是十,或十一,那马可绝不可能安安心心打他的桥牌直到十一点半才起身,他会早早结束好去赴约,因此,约会时间必然在十一点半以后不久——当然是十二。”
“我懂了,真懂了,”法官低声说,“库马太倒霉。库马在午夜稍前到达露台,他想很快就能等到马可,我猜,他是一身赤裸游泳前来,利落一些,他盘算的一定是身上的披披挂挂少一分,他留下线索被发觉的危险也就少一分,但万万没想到,马可意外地被戈弗雷太太在房里缠住,让他足足等了一小时之久,想想,身上没穿衣服在海边的深夜站整整一个小时!”
“从库马的角度来看,可想而知痛苦可不只如此而已,”埃勒里说,“很显然你还没真正抓住问题关键,这个意料之外的迟到一小时,正是造成他必须取走衣物的主因!如果说马可准时,那我们将完全找不到一丝有关库马的线索了。”
“别借题发挥损人了。”法官没好气地说。
“你还没弄懂是吧,”埃勒里解释道,“凶手是不是一定会考虑到潮汐的问题?如果他在十二点之前来,潮水仍很高——最高点,他可一路涉水直接走上石阶到露台,什么脚印也不可能留下。如果马可准时,他把马可宰了后,当然循原路回到海上——仍然什么足迹也不留,因为潮水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