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球那样轻,而现在它成了个松松垮垮的大皮囊,里面是一堆骨头。它比阿奇的年纪还要大,事实上,路易丝认识糖豆的时间比她认识任何其他人的时间都要长,当然她认识她母亲的时间肯定比这长,不过她不算。她认识它的时候它还是只小猫咪呢,被人家遗弃在一所空房子里。那时的路易丝还没养过宠物,也不喜欢猫,现在她还是不喜欢猫,不过她爱糖豆。孩子也是一样,她不喜欢婴儿,不喜欢小孩,可她爱阿奇。
这话她不能跟别人说(尤其不能跟阿奇说),别人会觉得她很变态,不过她又觉得,她对糖豆的爱跟对阿奇的爱一样多。可能她更爱糖豆。他们对她而言,是阿喀琉斯的一双脚踝,非常珍贵。
人家说爱让人坚强,可路易丝觉得爱让人软弱。
爱是钻到你心里的开瓶器,一旦钻进去就再也拔不出,真要拔出来,那心也被拔得纷纷碎了。她亲了亲糖豆晃动着的脑袋,胸中觉得一阵哭泣的冲动。天哪,路易丝,振作起来,他妈的挺住啊。
大门嘭的一声被撞开,又啪的一声被摔上。
阿奇在房子里走动的声音永远伴随着摔掉东西、碰倒东西和撞翻东西的声音。他就像是弹球机里的一个球。他跌跌撞撞地冲进厨房,差点摔了个跟头。他出生的时候,助产士曾说过:“男孩毁掉你的房子,女孩毁掉你的脑子。”阿奇好像一门心思要把这两样都毁掉。
他好像很热,心里很烦的样子。她记得这种感觉,夏天才过了一半忽然又得穿上校服的感觉。
英格兰的学校都要到九月开学,而苏格兰学校方面似乎永远觉得让孩子们在三伏天就回去上课会比较好。这是教会宗长制的残余。肯定是约翰·诺克斯在某个八月的阳光明媚的早晨从他房间的窗户望出去,看到一个孩子正在街边滚铁环,也有可能是做着十六世纪的孩子会做的其他游戏,然后诺克斯心想,这孩子应该穿着滑稽可笑的校服呆在闷热的教室里受苦。对,诺克斯就是这种人,路易丝想。嗨,诺克斯,饶了那个孩子吧。
她的这个小孩是怎么了,被那个恶魔吞吃掉了吗?不久之前,阿奇还是个漂亮的孩子,丝般柔滑的金发,圆鼓鼓的手臂让人想要亲一口。看看他现在的样子,那毫不匀称的身体像是用别人不要的手脚拼凑起来的,简直无法想象将来有哪个女人会觉得他迷人,会跟他上床,不管是手忙脚乱地做,还是尽全力互搏,然后颠鸾倒凤,不管那个女人是处女还是已婚妇女,是大学生还是商店营业员。她的心为他新来的丑陋而苦痛着,而他自己似乎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一点,这让整件事变得更为悲戚。
“这是什么?”阿奇漫不经心地看着茶碟里的灰,问道。他没说“好啊,妈”,也没说“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我的母亲,烧剩下来的。”他不太明白地咕哝着。
“我们上周火化了她。”路易丝提醒他。那是一次公开的焚化。她没让阿奇去火葬场,他祖母活着的时候,她就不让他靠近她,现在她死了,她更不会让他在她身上浪费时间。路易丝那天早上请了半天假,说是要去看医生。扯个谎居然人人都相信,这感觉很好。如果有谁费心看看她的工作档案,就会从中发现她的母亲已经死了。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母亲早就死了。
“对我来说,她一直都是个死人。”如果有人说她不诚实,她会这么回答。
阿奇端起茶碟,认真研究着里面的东西。
“有意思,”他说,“能给我吗?”不能怪他(她每天都得这么提醒自己),是无情的动物本能让他变成了一座超时运作的荷尔蒙工厂,两班倒地生产出过于旺盛的激素洪流。
他本该到外面去踢踢足球,在教会开办的青年俱乐部里打打台球,和其他军训学员一起接受检阅,这些都能帮助他疏导体内的化合沉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