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可他没有,他成天躺在他那个散发着臭味的卧室里,听他的iPod,打他的游戏机,玩他的电脑,看他的电视。他与那些电器形影不离,好像他是个半人半机器人的变异生物,需要电能来维持自己的生命。科幻小说中的异型男孩。
至少他不吸毒(不管怎么说,现在还没有)。
他要是吸过毒,她肯定看得出来,她知道他只看过几本色情杂志(他做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在这方面决不放松,她是查这个的专家,她是个母亲)。几本平平无奇的色情杂志,再没别的了,对于十四岁的青春期来说,看色情杂志很正常,不是吗?与其严防死守,不如现实一点。她知道他不可能看网上的黄色视频,除非他有自己的信用卡,当然这件事也不会太难,因为他对电脑很在行,倒也没有他朋友哈米什·桑德斯那么在行。
不过像哈米什这么在行的,在十四岁的孩子里也难找。男孩子们的脑子肯定是预先安装了那些知识的。哈米什帮路易丝搞定了无线宽带,而且路易丝觉得他肯定是个黑客。她不喜欢哈米什,他是个天生的骗子,张嘴闭嘴都是胡说八道。虽然路易丝也是个天生的骗子,不过她撒谎是有的放矢,不是无端作恶。其实这也只是她的借口。
阿奇第一次带他来家里的时候,哈米什说:“你好,门罗太太,我叫你路易丝没关系吧?”路易丝很惊讶自己居然没说:“不行,这不好,你这个小坏蛋。”哈米什是阿奇的新朋友,原来在贵族学校读书,被开除之后,父母将他转入了吉莱斯皮中学。直到现在,路易丝还在设法打听他们为什么开除他。
“有点事。”阿奇说。
“哇,你妈这个警察真不赖,”她走开的时候听到哈米什这么说,“很强势呢,我喜欢这样的。”阿奇是不是黑客,她并不是很清楚。如果他们干的是入侵五角大楼电脑系统,或者让某家跨国公司的系统瘫痪的事,那她倒不会太在意,可他们很可能只是在攻击别人的邮件系统,为此新加坡或者杜塞尔多夫的某个可怜虫就得遭殃。
小偷小摸商店里的东西,他可能也做过一次。
每个小孩都做过这种事。路易丝就偷过商店的东西。伍尔沃思商店巴不得你把他们的商品放进自己的口袋,那些糖果、铅笔、钥匙圈和唇膏,要是路易丝不拿,她一样也不可能有。过了几年,她在伍尔沃思商店做星期六的兼职,对于偷东西的孩子,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她自己的儿子就是两回事了。照我说的做,别管我以前是怎么做的。
还是要看到事情好的方面,至少他有朋友(跟他一样,未来必是个阴郁的懒猪,不过朋友就是朋友),而且他活着。这是对待孩子永远的底线。
死亡这种事连想都不能想。想多了说不定就成真了,那些伏都教巫师就是那样致人死命的。
“在学校里好吗?”从他五岁开始几乎每天都要念的经文,“你做了些什么?”从没得到过什么让人满意的答案。我们画树。我们中午吃了蛋奶糊。有个男孩摔伤了。他压根儿就不提课程,路易丝不知道学校到底教过他们什么没有,而现在的情况是,她连那些弥足珍贵的每日新闻都听不到了。
阿奇咕哝着什么。
“什么?”
“有点事。”他眼睛看着地板说。
她已经记不起他最后一次跟她有眼神交流是在什么时候了。
“你在学校做‘事’吗?”
“对。”
“你就不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唔,”他做出思考的样子,不过他脸上的表情空洞而茫然。难道他磕了药?“学了纳粹对我们做的那些事。”他最后终于说道。
“我想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能有些偏差。”她真想跟他好好地辩论一番,气势汹汹地吵一架,可他不会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