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宁波实业金融家们
己的地理和社会基础之上的自治。因此,他们要求在南京的英国领事将租界扩展到下关的码头和商业区,以便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上海,华界闸北的一些显要人物请求公共租界的巡捕进行干预。
1923年1月12日,共产国际指示中国共产党,要和国民党实行合作,这一指示不仅在共产党内部大起风波,大批国民党元老也持反对意见,商人也不能容忍他们成为“共产”主张的拥护者。在联俄联共政策背景下,商人与孙中山分道扬镳。
1924年2月,各军催饷,孙中山无计可施,竟打起广州善堂的主意,以善产为担保,发行50万元“军用手票”,引起商人全市罢市。5月,广东商团设立全省联防总机关。由广东商团总团长陈廉伯担任全省商团联防总长,佛山商团团长陈恭绶为副长。商团和政府的冲突,最终由购买军火问题而引爆。
孙中山以商团叛形既露,命令由李福林宣布罪状,令各地民团“协助防乱,毋为所惑”,政府中的苏联顾问和共产党人都坚决支持镇压,就这样,商团叛乱被镇压。之后,国民党内部将商人区分为代表大资本家、大买办等利益的上海总商会和代表中小商人利益的商民协会两派。
1924年,时为国民革命中心的广州市成立了商民协会,这是在国民党领导下的中小商人团体,目的是动员商民参加革命,改变以前商民“在商言商”的心理,动员商民参加政治与国民革命,形成革命化的商民。蒋介石进入上海后,上海商民协会延续了广州的动员,鼓励商人成为革命商民中的一员,打倒以上海总商会为代表的旧商会。
到1927年前后,商人更被国民党人分成“革命”与“不革命”的两派,被给予完全不同的政治待遇。冯筱才在《1911~1927年的中国商人与政治:文献批评与理论构建法学理论》中认为:
在晚清至民初期间,商人们的政治表现呈“M”型,商人们在19世纪60年代后政治上日趋活跃,至清末立宪运动及辛亥革命达到第一个高峰,后来由于反对“二次革命”,政治上出现倒退。1915年后,政局日益混乱,商人们的政治表现又呈上升势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达到第二个高峰,但在国民党上台后,受到压榨,最终丧失了“政治自主性”。
商民协会成立后,原有的商会并未废除,故各地普遍呈现商民协会与商会并存的局面。商民协会与商会在废除苛捐杂税、调解工商纠纷、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等方面,有着共同利益和要求,因此商民协会成立之初,与商会组织互相渗透,二者团结合作,和平共处。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商民协会与商会的矛盾冲突产生,进而激化。
1928年10月,国民党制定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规定训政时期以党治国的六条原则,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训政体制,意味着商人被再次退回到传统中去。1930年6月,上海市会馆、公所、行会、同业协会以及同业联合会等改组成立170个同业公会,上海市新商会因此成立,会员组成也吸取了商民协会的成分,商会与协会之间的纷争终于有了彻底了断。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史学者高超群看来,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党政与政府意志并不完全一致。国民党的控制力量并不那么强大,政府还有自己独立的系统和意志,他们更在意建立规矩和秩序,如何缓解财政的压力,以及如何发展经济。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魏文享认为,商会与协会的争斗背后隐藏的是国民党争夺对民众运动的组织控制权的目的,尽管两者相争最终以取消商民协会告终,但国民政府并未放弃对商人团体重新进行政治建构的意图。
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国共有望实现和谈。上海市200余工商团体于1946年1月14日举行时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