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巅峰之争:“夹心化”的海外贸易
39.4%。光荣革命后,政府得自贸易和国内制造业的收入每年可达200万英镑,占政府总收入的相当比例。荷兰公民在战时缴纳给政府的赋税占年收入的比例超过1/3,和平时期的赋税约为年收入的1/4,其中大部分由商人承担。同时代的中国情况却大为不同。黄仁宇估计明末全中国每年总收入为3700万两白银,其中田赋收入在并入许多杂项税目后,总计约银2100万两,役银1000多万两,盐课200万两,杂色项目400万两。向长途贩运的大商人和海商主要征收钞关税和番舶抽分(列入杂色项目之内),分别为34万两和7万两,两项总和仅占全国总收入的1.1%左右,约为帝国来自土地收入的1/90!
此文的结论是,国家无法从商人集团的发迹中获得更多经济上的好处,因此出面支持对外扩张和贸易掠夺的“决心”和“意志”明显不足,当时在欧洲国家出现的重商主义风潮无法在中国形成气候,而这一风潮曾在西方兴起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尽管继任者仍然坚持朱棣关于帝国的远见和他所奠定的政治基础,但《剑桥中国明代史》认为,永乐帝的直接继承者都不具备这种英勇的品质。最关键的是,每况愈下的经济已经不足以支撑讲究排场的朝贡贸易。
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张彬村认为,郑和的航海活动就是永乐皇帝为实现朝贡贸易而推动的最昂贵投资。黄仁宇推测,郑和下西洋所需费用约在白银600万两,相当于当时国库年支出的两倍,而这还不包括造船等各地支出的费用。
明政府每年接待贡使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甚至有应接不暇之嫌。于是明政府对朝贡间隔期、贡船数目、随船人数、进境路线及停泊口岸等都作出了较多限制性规定,譬如,限定占城、真腊、暹罗及西洋诸国每三年才可以到广州港一贡。日本定例10年一贡,入宁波港,人数不得超过300人,船不得超过3艘。琉球入泉州港,两年一贡,人数不得超过100人等,外国贡使团前来的次数也随之消退。
这种措施外宽内紧,很快就见到了效果。然而,张文德却发现了一个令人感到奇怪的事实:在弘治(1487~1505)统治的18年间,马六甲王国对外贸易兴盛,《明实录》却没有反映过一次马六甲王国使臣前来朝贡的信息。
1433年郑和航海活动中止后,马六甲王国继续兴旺昌盛,古吉拉特商人越来越多地来到马六甲。张文德推测,马六甲王国不来朝贡的原因,很可能是它更重视与印度西北各港口穆斯林的贸易,或者是它一时还顾不过来。
朱棣死后,文官们发动舆论攻势,竭力贬低、丑化郑和航海下西洋的活动。现在,有关郑和下西洋的档案很多都找不到了。这是一件让人欷歔的事,对此,史上有刘大夏藏匿和焚毁两说,但不管怎样,为数不少的文官集团成员与盐商或海商家族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制止国家垄断和控制海外贸易发挥了关键作用。
太监与文官之争:海外贸易“夹心化”
明朝对太监的重用,是从朱棣开始的。
作为朱元璋的四子,朱棣是在与侄儿建文帝的夺权斗争中登基的。在这一过程中,宦官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和,浓眉大眼,体态健美,且聪明伶俐,才智过人,忠于职守,出入战阵,屡建奇功,在河南郑家坝战役后,因战功赫赫,被赐予“郑”姓,他就是领衔下西洋的郑和。
朱元璋曾有对太监任用的限令,但朱棣突破了其父的禁令,还将郑和晋升为四品内官监太监,这是宦官中最高的级别。明初,市舶司由市舶提举司负责管理,但朱棣即位初年,市舶宦官取代了市舶提举司,从而改变了明初贸易管理体制。在唐朝,向海外贸易商人征收市舶税,也由宦官主管。
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