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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深入敌营,建立据点迎接昆明解放
官、局员中,只要弄清不是特务,政治历史清楚,积极靠拢我党的,都可以发展。一些中层人员,多是1949年6~9月期间发展的。当时分局长一级仅段文弼1人。

    警察系统到起义时共有4名党员。盂端楷是上级转来的。11月,由田秉熙介绍,赖卫民批准,又发展了周映邦、李德钦、毕旺3人入党。

    1949年10月,孟端楷提出可否发展警察总局长李志正参加“警盟”的问题,经“对敌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为李志正政治上属于地方势力,而警察局又是重要的城市武装,为了在昆明解放时便于掌握控制警察武装,可以吸收共加入“警盟”。讨论后决定由孟端楷于10月底介绍李参加“警盟”。有几个分局长在起义后也参加了“警盟”

    9月6日,得知卢汉赴渝的消息后,在警察局航检站工作的孔杰(“新联”),及时告知周映邦转报田秉熙。党组织估计到形势可能逆转,及时采取转移人员等相应措施。“警盟”成员还提供了部分通行证,供转移人员使用。

    “九·九整肃”事件期间,交通队的盟员,向组织提供每晚的巡逻口令,对敌工作领导小组在“整肃”期间,除转移了吉明星、段铁军外,其余人员照常工作,未发生任何问题。根据情况变化,为了巩固组织,曾暂时停顿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工作。

    10月份,解放军已向西南挺进,为了做好解放昆明的准备工作,组织上布置一些“警盟”成员向上层人士散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即“约法八章”)。七分局等单位的“警盟”成员,绘制了昆明市警岗分布图,各单位“警盟”成员设法将管区内的社会档案取出交组织上抄录保存备用(包括上层社会如国民党军政要员、资本家、社会名流的住址、财产等情况,也包括黑社会如小偷、流氓、帮会、姻馆、娼妓等情况),为接管和改造旧城做好准备,还摸清各单位的特务及反动分子名单,布置专人监视其活劫;对重要文书档集、枪械、物资、器材等布置专人负责保管。为了防止昆明解放时遭受敌特破坏,还列出各管区内的重点保护对象,如电厂、自来水厂、银行、仓库、粮站、工厂、机关、学校等,采取相应措施。到起义前夕,警察系统所有单位都有了“警盟”组织,人员总数约120余人。起义后,为了加强对起义官警的工作,更好发挥警察这支城市武装的作用,“警盟”组织又继续进行发展工作,曾经发展了部分分局长及警察人员参加了“警盟”组织,总人数达170余人。

    1949年12月9日,昆明起义。11日,赖卫民传达省市委决定:对敌工作领导小组分为市委保卫部及临时军队工作委员会两部分。保卫部掌管镇反肃特及维护昆明社会治安工作。指派朱人杰、团培宽进入云南省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后增加吉星明),掌管肃特工作;田秉熙掌管昆明警察系统的“警盟”组织并参与市人联警察联合会的领导工作,以及社会治安工作。公安处及警察局实际成为我保卫部掌握的两个公开机构。当天,赖卫民还指派朱人杰接上李志正的“警盟”关系,并交待三项任务:

    1 将已汇编成册的特务名单交李志正,要他“照单请客”,大力搜捕敌特。

    2 维护好昆明社会治安,保证不出大问题。

    3 调整各分局领导班子,尽可能安排“警盟”成员担任领导。公安处成立后,将李志正交田秉熙领导。

    党组织及时向各单位“警盟”成员传达了镇反肃特及维护治安两大任务。全市警察在党组织的号召下,积极行动起来。周映邦等党、盟员,调任分局领导职务;各单位“警盟”成员,直接接受我保卫部交给的任务,尽职尽责协助逮捕管区内潜藏的特务分子,加强日夜巡逻及岗哨执勤,维护好社会铁序。

    为了更有效地掌握警察武装,党组织指示由田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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