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学和知识 -10
十
在零散地评论过这些本应更加仔细地考察的问题之后,我必须总结一下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我想补充的只是这样一两个观点。
第一,在强调若均衡分析的正规功能是要解释现实生活之时我们必须使用的经验命题的性质时;在强调与此有关的人们怎样获得知识这一命题与那些正规分析命题的性质根本不同时,我绝不是想要表明,此时此刻已为经验研究开拓了一个广阔的领域。我很怀疑这种研究是否能告诉我们什么新东西。重要的一点却是,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的论点对现实世界的适用性所依赖的事实是什么;或者换一种说法,当我们的论点应用于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现象时,它要在哪些方面受检验。
第二,我当然不想表示自己一直在讨论的这类问题与老一代经济学家的论点无关,我只是反对他们把先验的和经验的这两种类型的命题搞得如此混淆,以至于我们常常极不可能弄清楚就特殊论述而言他们宣称的正确性到底是哪一种。而这两个命题是每个现实主义的经济学家经常不断要使用的。比这些人梢晚些的经济学著作虽已经摆脱了这种错误,但其代价却是留下越来越多的含混。它们的含混在于:弄不清其观点与现实世界现象有何种关系。我们努力做的一切,就是去寻找一种途径,使我们重返我们的分析在一般意义上的含义。因为我担心,当我们的分析变得更加复杂的时候,我们可能会迷失方向。你甚至也许会感到,我所说的大部分话已变得很陈腐;但是,也许有必要时使自己从争论的技术细节中分离出来,不加任何修饰地询问所讨论的一切究竟是什么。如果我只不过指出了不仅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某些方面是不明确的,而且甚至在特殊场合我们并不很清楚问题本身是什么,那么我也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