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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六
六月,我的小说初稿已经完成,觉得自己应当休息一下,所以打了一只包,乘上那只夏天常把我们开到福斯湾洗海水浴的单桅帆船,并且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

    由于风时起时歇,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把附装的马达一路上轧轧开着。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在圣马克昔姆又过了一夜,在萨纳里过了第三夜。后来就到达土伦。

    这个海港我对它一直有好感。法国的舰队赋予它一种既浪漫而又亲近的气息,而且在那些老式街道上闲逛,从不使人厌倦。我能够在码头上留连几个钟点不走,看那些上岸休假的水兵一对一对地或者带着女友闲逛,平民来回溜达着,就好象除掉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没有其它的事可做似的。由于所有这些船舶和渡船都是把扰攘的人群带往这个大海港的各个据点去,所以,土伦给你的印象是大千世界各种活动的一个终点站。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天光和海水照耀得有点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就会将你带往金光灿烂的海角天涯。你坐一条狭长的船在太平洋上一座珊瑚岛上登陆,周围长着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部黄包车;你的船向太子港疾驶着,你从上甲板察看那些嘈杂的、做着手势的一群黑人。

    帆船在上午较晚时到达。我于下午三点左右上岸,沿着码头走去,看看店铺,看看身边经过的行人,看看坐在咖啡店天篷下面的客人。忽然间,我看见索菲;在同一时候,她也看见了我。她笑着向我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拉手。她一个人靠一张小台子坐着,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坐下来喝杯酒,”她说。

    “你跟我一同喝一杯,”我说,同时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她穿了一件法国水手穿的蓝白条子紧身衣,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的凉鞋,露出涂了趾甲的大足趾。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淡金色简直近于白银。和我们在拉白路碰见她时一样浓装艳抹。从桌上的盘子可以看出她已经饮过一两杯,不过人还清醒。她对我的态度还算亲热。

    “巴黎的那些人好吗?”她问。

    “想来都还好。自从那天我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午饭之后,我还没有碰见过谁。”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大笑起来。

    “我总算没有跟拉里结婚。”

    “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马利亚[注]。不行。先生。”

    “你为什么到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头傲然抬起一点,小奶子,狭窄的腰身,加上这身打扮,她看上去简直象个顽童。可是和我上次看见的她一比,穿着那件红衣服,那种又漂亮又多气的使人看了不起劲的派头,不能不说她现在要吸引人得多。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搽的胭脂,眉毛涂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其妩媚的地方。

    “要不要我告诉你?”

    我点点头。侍役把我叫的啤酒和她叫的白兰地苏打送过来。她用手里刚吸完的粗丝卷烟燃起另外一支。

    “我那时有三个月没有喝过一杯酒。没有抽过一次烟。”她看见我微微吃惊的神情,不禁大笑。“我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觉得难受之极。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时,我简直要把房子叫塌了;我常说,‘我支持不下去了,我支持不下去了。’我跟拉里在一起时,还不怎样难受,可是他一不在,那简直是地狱。”

    我正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起来,看出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这证明她现在还在抽。她的眼珠绿得骇人。

    “我的结婚礼服是伊莎贝儿送的。这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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