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学而第一
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在,无所改于父之道也。」

    此章为夫子论孝。父在世,子不得专,但观其心志是否肖父。例如父有善行,则承顺之,有不善行,则几谏之。父殁,子得自专,乃观其行为。居丧三年,哀思犹若父存,不改于父之道。如此可谓孝矣。

    经文:「观其志。观其行。」古人有谓观父之志,观父之行。今依孔注及皇、邢二疏,仍作观子之志,观子之行讲。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就善者而言。如不善,则非不可改。然如非善非恶,乃父所守之家中旧规矩,则以不改为是。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礼,讲规矩,不能乱。但在用时,应当以和为贵。先王,是先代的帝王。王,是指圣人在位者。先王为政之道,即是制礼用和。礼由先王所制立,历代虽有增损,但以用和为最美。

    皇邢二疏皆以和作音乐之乐讲。今不从。依经文和是礼之用。刘氏正义说:「和是礼中所有,故行礼以和为贵。皇邢疏以和为乐。非也。」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皇邢二疏,由字皆作用字讲。此意是说,无论小事大事,皆用礼,而不用和,则于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既知和为贵,然而专门用和,不用礼来节制,此亦不可行。马融注:「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皇疏引沈居士云:「上纯用礼不行,今皆用和,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是一个人说话有信用。义,是合宜。复,古注作反复讲。信与义不同,但必须近于义。信由言语表达,信须近于义,则言语可以反复。即反复思维所说的话是否合宜。合宜则守信,不合宜则不必守信。

    刘氏正义说:「孟子离娄篇云,大人者,言不必信,唯义所在。是信须视义而行之,故此言近于义也。郑注云,复,覆也,言语之信可反覆。案,复覆古今语。说文,复,往来也。往来即反覆之义。人初言之,其信能近于义,故其后可反覆言之也。」

    皇疏:「信,不欺也。义,合宜也。复,犹验也。夫信不必合宜,合宜不必信。若为信近于合宜,此信之言乃可复验也。若为信不合宜,此虽是不欺,而其言不足复验也。」

    不合宜之信,皇邢二疏皆举尾生事例。尾生与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大水忽至,而尾生为了守信,竟抱桥柱,不肯离去,被水淹死。史记苏秦传,庄子盗跖篇等,均载此事。像尾生这样守信,即是不近于义。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恭是恭敬人,自己要卑逊,但要近于礼,也就是要合乎礼节,这才能远离耻辱。如果恭而不合礼,便是耻辱。皇邢二疏皆引用周易巽卦爻辞「巽在牀下」为例,说明不合礼。巽是卑顺之意,巽在牀下,是卑顺过甚。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孔安国注,以及皇邢二疏,皆作亲字讲。宗,作敬字讲。意谓所亲不失其亲,亦可宗敬。亦即所亲的是仁义之人,是为不失其亲。能够所亲不失其亲是有知人之明,故可宗敬。朱子集注:「因,犹依也。」意谓依靠亦须依得其人。此亦可学。

    又,因作姻字讲,宗是宗族之义。婚姻必须慎重选择,方能不失其亲。姻亲亦可在九族之内,故云亦可宗也。

    潘维城论语古注集笺,以及刘氏正义,皆引桂馥群经义证,考据古籍及说文,因不失其亲的因字,是婚姻的姻字。可宗的宗字,程氏树德作宗族之宗讲。汉儒解释九族,除直系九族外,又有父系母系妻系共为九族之说。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论语讲义简介 >论语讲义目录 > 学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