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机
门口走去。
“你不是说我能认出你吗?”老头儿问,“你不是昨晚在卡森秀上露过面吗?”
埃里克找到目的地时,几乎已是夕阳西下。在穿越长岛途中,他一直浑身颤抖。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读者要把他的作品与温斯顿·戴维斯的作比较。戴维斯一度拥有这台机器,也在它上面写小说。实际上是这台机器在创作,这也是埃里克与戴维斯的作品风格相似的原因。他们俩的小说属于同一位创作者。正如埃里克对此保密一样,戴维斯同样守口如瓶,显然从未告诉他的好友或家人。一旦戴维斯去世,他家里人认为这台旧打字机不会比垃圾更值钱,因此他们将它连同房子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卖掉。倘若他们知道有关它的秘密,就一定会留下这只金鹅、这座金矿。
但是如今它不是金矿了,不过是一大堆垃圾,一件破烂的螺丝和杠杆组成的废物。
“那座府邸到了,先生。”一头雾水的司机告诉埃里克。
慌张的埃里克打量了一番那扇敞开的笨重的大门,那平坦宽广的草坪和通向雄伟楼宇的那条黑色路面的大道。它看上去像一座城堡,埃里克心想。
他小心翼翼地对司机说:“直接开到房子前面。”
他心里在打鼓:要是无人在家,要是他们想不起这件事怎么办?还有,如果别人住在那儿,会发生什么事?把打字机留在车里,他一边犹豫一边急急忙忙地迈步登上房子正面的大理石台阶,走向那扇巨大的橡木门。抖动的手指按下一个键钮,听见房内铃响的回声,使他惊讶的是很快有人打开房门。
眼前出现一位60来岁头发灰白的老妇人,穿着讲究,面容和善,表情令人愉悦。
她微笑着轻声问他有何贵干。
埃里克有些语塞,但那位老妇人温柔的目光鼓起了他的勇气,很快他便松弛下来,解释说他知道其丈夫的大作,慕名前来。
“您还记得他真是不胜荣幸。”她说。
“我曾住在本社区,如果我路过顺便造访,望您不会介意,想告诉您有关我对他小说的感觉。”
“介意?不,我十分乐意。少有读者愿意花时间表示关心。您想进屋吗?”
那座府邸对于埃里克而言就像个陵墓——冰冷,空荡荡的。
“您愿意看一下我丈夫的书房吗?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上了年纪的妇人问道。
他们穿过一个凉意袭人的大理石厅堂,老妇人打开一扇装饰华丽的门,做个手势指向那个神圣的书房。
真是神奇。这是一间高大、宽敞的屋子,四壁挂着价值连城的油画——围着一圈书架,又厚又软的地毯,硕大的窗户面向白浪翻滚的海洋——在那儿有三艘染上落日余晖的帆船,在傍晚的微风中疾驶。
但是房间吸引人之处是在其中央——一张巨大的闪闪发光的柚木写字台,就像圣坛中央的圣杯那样,台面中央有架50年代的科罗娜牌旧电动打字机。
“这就是我丈夫写书的地方,”那位老妇人自豪地告诉埃里克。“每天早晨8点一直写到正午。然后我们吃午饭,再去采购晚饭的食品,要么去游泳或乘帆船。冬天我们时常在海边漫步。温斯顿喜欢冬日的大海。他……我又在喋喋不休了,请原谅。”
“不,说得挺好。我能理解您的感受。他用过这台打字机吗?”
“每天都用。”
“我之所以问,是因为我有一天买了台破旧的打字机。它奇异的外型引起了我的兴趣。出售给我的那个人告诉我,您的丈夫曾经拥有它。”
“不,我……”埃里克胸口抽紧,心脏绝望地下坠。
“等一下,现在我想起来了。”灰白头发的妇人说道,埃里克屏住呼吸。
“那个丑八怪?”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