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权贵经济的巅峰
给了他。然而,福王还不满足,请求每年再给他一千三百引(每引为两百斤)的淮盐,由他在洛阳设店销售,万历竟也爽快的答应了。河南地区原本吃的是河东盐,福王获得淮盐专营权后,下令河东盐一律不准销售,从而把运营上百年的盐政一举扰乱。河东盐销量锐减之后,与之挂钩的军需边饷也没有了着落。朝臣向万历上奏,希望改赐福王河东盐,而且最好不要与民争利,万历不准。
国营事业的权贵化是专制政体下的必然趋势,不过在万历之前,权贵大多以贪污、与盐商勾结等方式获利,到了“福王开盐店”便已是公然的化公为私了。在这样的示范之下,各州府县衙门前的那个“皮场庙”便成为一个最最残酷而可笑的摆设了。
而所有这一切,还不是最恶劣的。
1597年前后,心思已经完全钻到钱眼里的万历干出了一件动摇国本的乱政之事,他向全国广派矿监、税使,从而惹下“矿税之祸”。
此时的万历,已经执政长达二十五年,因平定宁夏、播州叛乱以及东征援朝,朝廷耗费上千万两白银,再加上宫廷靡费日增,一时国库大空。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紫禁城里发生大火,三殿两宫――皇极殿、建极殿、中极殿、乾清宫、坤宁宫,遭灾难性破坏,万历大急,就想出了开矿、征税的敛财招数,一时间,手握皇令的矿税太监奔驰大江南北,所谓“天下在在有之。”
派太监们去开矿、征税原本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开矿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程,不是几个太监在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有些地方名为有矿,实际开采不出什么东西,太监们强令富户承包,不足之数由富户赔偿;或由地方政府承包,不足之数动用地方财政抵充。这样一来,开矿徒有其名,不过是以开矿为幌子的一种摊派而已。而征税太监的派出,则意味着在原有的钞关之外增设了新的征税点,造成了对行商货物的重复征税,长江沿岸商业口岸林立,弊端尤为显著。于是,矿监税使很快成了“合法的强盗”。吏部尚书李戴记载了当时的恐怖景象:矿监、税使们指着一个屋子恐吓说,“这户人家有矿!”这一家应声就破产了,指着另外一个屋子说,“这户人家漏税!”这一家马上就钱财全空了。(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彼漏税”,则橐立罄矣!)
矿税太监们所到达的地方,往往是工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他们的野蛮苛敛,很快造成了“贫富尽倾,农商交困”的景象。万历二十九年,税监孙隆到苏州督税,不论织机和纺织品都“广派税额”,凡织机一张每月纳税银三钱,才许开织;纺织品每匹抽税银三分,才许出售。于是,“机户皆杜门罢织”、“相率改业”,而“佣工无所趁食”,织工失业的有数千人,染工失业者也数千人,他们“岌岌乎,无生路矣”。税监鲁保在浙江征税更是搞得“家家闭户割机”,那些“贫匠倚织为命”的也失去了生计。闻名全国的山西潞绸最盛时,长治、高平、潞州三卫共有绸机一万三千余张,经矿税太监们的劫掠,只剩下二千余张。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矿税大兴,实质上是万历对国家财政制度的一次大破坏,矿税太监是皇帝直接委派,又直接向内库进奉,不受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监督,这等于把政府的钱扫入皇室。矿税大兴期间,“凡店租、市舶、珠榷、木税、船税、盐茶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无不领于中使”,对此,主管财税的户部尚书赵世卿愤怒地说:自矿税大兴以来,户部的各项税收为之大减,地方的税缴不上来,国库几乎空掉了。
因此,“矿税之祸”是权贵经济的一个极端案例,而主导者竟然是皇帝本人。
后世学者曾一再统计,如此大动干戈的横征暴敛到底所得多少。据计算,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三十四年的十年间,矿税太监向内库共进奉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