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权贵经济的巅峰
万两白银,平均每年进奉五十余万两白银。在这个数字的背后,存在两个相关的结果:万历拿到的矿税收入约等于全国关税和商税的总额,而太监们所得则是万历的九到十倍。
很显然,太监成了这场敛财运动的最大得益者。据时任内阁辅臣赵志皋说,矿税太监以官府的名义剥削百姓,将公家财富据为私有,上缴给皇帝的不过十分之一,落入自家囊中的则占到十之八九。也就是说,贪污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至九十。也正因此,太监成为明代中期最富有的一个群体。
以广东税监李凤为例子,据揭发,他“明取暗索,十不解一,金玉珠宝堆积如山,玲珑异物充塞其门”,贪污白银达到五千万两,其他珍宝还不计在内。他从万历二十七年到三十四年,向内库进奉的税银仅仅只有三十六万两,贪污的银两是八年间进奉税银的一百三十九倍,令人瞠目结舌。从现有的史料看,李凤就是当时的首富。
可能万历自己都心知肚明,矿税政策不是治国的正道,所以,他多次公开下诏,承诺紫禁城里的几个宫殿修复之后,就立即停止。然而,“矿税之祸”前后绵延长达十年之久,算得上是一场“十年浩劫”。
在朝堂之上,它遭到众多官员的抗议和抵制,《明史·华钰传》说,自矿税兴,中使四出,凡阻挠矿税太监横行的地方官,都遭到诬陷,神宗一闻谤书,圣旨立下,先后惩处的地方官不下二十五人。1606年,云南官民不堪税监杨荣的滋乱,把他抓住处死,投尸于烈焰之中,万历闻讯后怒气冲天,竟至绝食数天,直至皇太后劝解,阁臣上疏安慰,才消气进食。
在民间,“矿税之祸”弄得天怨人怒。自古富足的江南水乡流传一首《富春谣》,词曰――
“富阳江之鱼,富阳山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昊天胡不仁,此地亦何辜。鱼胡不生别县,茶胡不生别都。富阳山,何日摧!富阳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山摧茶死、江枯鱼无”,老百姓已经发出了这样的诅咒,受祸之深,可以想象。
十年之间,在摧残逼迫之下,民间引发了多次市民和商人的反抗事件,有史可查的有临清民变、湖广民变、苏州民变,江西民变、辽东民变、云南民变和福建民变等等,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极少见的、不属于“农民暴乱”范畴的市民反抗行动。
山东临清自古是中国北方的商贸中心,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是南北商品转运的重要通道,号称“漕挽之喉”、“萃货之腹”。明宣德年间,政府在全国最重要的商贸中心设置了七个钞关,分别是河西务、临清、苏州、九江、杭州、淮安和扬州,其中,临清每年所得关税遥居各大钞关之首。对于这样一个财税重地,万历自然不会放过,他派出最信赖的太监之一马堂坐镇此地。马太监急于表现,在临清的新城、旧城内遍布税吏,凡遇背负肩挑米豆杂粮的小贩统统要缴纳杂税,以致小商小贩不敢到城里作买卖,小民生理顿时受到很大影响,终于在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激发民变。
当日下午,有商贩小民三四千人,聚众包围了马堂的税监衙门,大声抗议,衙门兵丁手持弓箭、木棍射杀数人,于是众心忿激,一齐冲进门内,放火焚烧,衙门尽被烧毁。在内外互殴及践踏中,死亡三十多人。此次暴乱的发起者是临清商贩王朝佐(“以负贩为业”),他向衙门自首,被公开处死,“临刑神色不变”,围观者数千人,无不为之叹息泣下。
《明史》记载了王朝佐被处死后的一个细节:临清知府李士登亲自前往抚恤他的母亲和妻子,当地市民立祠堂祭祀他。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举动,表明矿税政策不但遭到民众反抗,甚至连地方官员也公开站在了太监们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