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铁血兵马俑
之声动于天地。”他不喜欢反对他的人,甚至也讨厌赞美他的人,在当初的朝堂大辩论时,他就说,“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也就是不允许争论,不允许辩驳。司马迁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变法过半,一些先前反对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赞美变法,商鞅说,这些都是“乱化之民”,于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边城,从此,再也没有人敢于议论国事了。
为了严格管制国民,商鞅还推行了恐怖的连坐制度。他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那么就要五什——也就是五十户家庭连坐。军队也是如此,以五人为一组,如果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则会被砍头。他还鼓励民众之间互相告发,知奸而能告发者,“与斩敌首同赏”,可赐一爵,如果不告发,会被处以腰斩之刑,如果藏匿奸者,不但自己被杀,还要抄家没籍。
恐怖专制的力量是强大的。变法启动到第十个年头,秦国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整个国家俨然变成了一个纪律严明、高效好斗的战争机器。秦孝公升商鞅为大良造,是为国家最高行政官职,统掌军政大权。商鞅亲自率兵击败魏国,然后把都城迁到了咸阳,剑锋直指东方各国。
在确立了“农战”国策之后,商鞅开始第三轮变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强中央集权,其重要政策有三项,分别是土地改革、统一度量衡和推广郡县制度,其对后世的影响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自商时就有文字记载,西周盛行。后世史家对之解释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记载,国家以九百亩为一个计算单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各家分得百亩私田,同养公田。耕作之时,先要把公田的农活干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这一制度颇类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战国中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经败坏,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实。商鞅宣布废除井田制,允许民众开荒耕作、买卖土地,这自然大大激发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变法的“农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显然,在先秦时期,粮食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商鞅的一切变法都以此为根本,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
“废井田,开阡陌”是中国土地史上的重大变革。从此以后,土地私有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各朝代也有各种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数量都远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个重要政策,是统一度量衡。
当时各国割据,从衡器到货币都极其混乱,即便在一国之内,也是标准不一,这对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当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斗桶、权衡、丈尺。”斗桶指计算容积的衡器,权衡指计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计算长度的衡器。也就是说,他统一了全国的容积、重量、长度的度量标准。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馆,仍可见到当年的青铜制“商鞅方升”,它铸造于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发给全国各地作标准的衡器。
第三个重要政策,是确立并推广郡县制度。
西周建立之时,分封诸侯,一共有上千个国家,几乎一个城池为一国。春秋初期,诸侯兼并剧烈,剩下160多国,到了战国年代,天下滔滔,只余十余国,最后成七雄争霸之局。国君为了统治及征战的需要,纷纷加强中央集权,兼并进来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后期,县制开始推行,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直接任免,他们不再是世袭贵族,而是一批没有血缘关系的职业官僚。郡的设置较县为晚,秦国在秦穆公时期已有记载。
商鞅是一人独裁制度的拥趸者,在《修权》一文中,他认为,治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