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道夫生下来不久,阿洛伊斯决定搬离波默酒店。计算起来这一回搬家是他在布劳瑙十四年里第十二次变换住地。但是阿洛伊斯对波默尽是溢美之词:“波默非常漂亮。我看我不会用这样的话来形容这个小城很多别的地方。”他说了十几句这样的话,使得许多回闲聊时的气氛立即活跃了起来。“女人就像鹅一样。”他随口就说,“你从她们的背后就可以认出来。”接着听众就会发出一阵小酒店里常听到的哈哈大笑,即使他们谁也说不清一只鹅的屁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在跟同事交谈的时候他会说:“找出走私犯来是轻而易举的。要么他们的模样看上去就像他们那种倒霉相,要么他们装得太过分反而不像。他们穿得太考究,说得太漂亮,而且那些不内行的人总是拼命盯着你的眼睛看。”
然而,当人家问他在波默酒店住了四年了,为什么还要搬走,他就会耸耸肩。“我喜欢换换地方。”他会说。但事情的真相是,他把波默酒店不很老、不很丑的女招待、女仆还有厨子都玩遍了,而且他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他还真跟一两个朋友说过):“要是一个女人对你没兴趣了,你就换个地方,这样她又来劲了。”
希特勒一家搬离波默酒店的那天,他心里冒出一个很不合他个性的念头。那就是,说不定他命里注定还会做大官。我在这里要说明,他所谓的要做大官,就是当上州首府林茨的海关首席官员。确实,命运正要安排他坐那个位子。阿洛伊斯不相信迷信(除非他现在真信了),他认定从波默酒店搬出来在林茨大街租房子住,真是搬对了。他和克拉拉两人都认为他们家地方要大一点,现在他们办到了。当然,现在没有阁楼上的女人了,但是,他可以想办法。他已经看准了一个女人,她就住在从小酒店到他家的那条路上。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得花钱,不时地送上一点小礼品,不过还好林茨大街的房租低。那是一座气氛阴沉的房子。
这段时间他一直抑制自己不去爱他的妻子。她使他十分生气。假如蚂蚁与蜜蜂一样,有一个它们为之辛劳的蚁王,那么克拉拉就是蚁王,因为她指挥着他的皮肤起鸡皮疙瘩,他的裤裆里发痒,他的心在胸腔里怦怦直跳——所有这一切的产生就因为克拉拉硬坚持守着分隔的床的一半。他不得不回想结婚那天夜里她多么深情地望着他。她那天穿的是一条深色的丝绸裙子,玫瑰色,有白色的领子——她做新娘只要这么一点洁白的颜色——而在她洁白的额头她梳了几个迷人的发卷。她的胸前别着她唯一的一件珠宝,小小的一串绿色玻璃葡萄,逼真得会叫一个男人看花了眼,竟伸手去摘。还有她那双眼睛——没错!他不得不抑制自己不去爱这样一个女人,是她在布劳瑙把家整理得窗明几净,就为了他和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还不是她自己亲生!——一个在公众场合始终像对待皇帝一样对待他的女人,一个她有什么、她没有什么一概没有怨言,也从不为经济问题纠缠不休的女人,一个至今还只有一条好裙子的女人,就是她在婚宴上穿的那条。然而,假如他伸手动她一下,她就会把那个手指头咬下来。他心中纳闷是不是他们之间年龄的悬殊才是这一切问题之所在。他本来就不该与她结婚,而应该送她到女修道院去的。然而,他一想起她竟然会不让他近身,他浑身皮肤就会发痒。
坐在小酒店里喝酒,他就会设法找回一点尊严。他对于教会的厌恶现在已经成了谈资。在家里,他会打开一本在布劳瑙一家古旧书店淘来的反教会主义的书,继续搜寻材料。实际上,书店老板汉斯·吕希迪厄斯·克艾尔纳许多个夜晚常找他喝啤酒聊天。尽管书店老板只谈学术上的问题,不涉及偏重世俗问题的讨论,所以谈话中总见他不时地点点头,但是,他富有智慧的形象,他修得干干净净的下巴和上唇,他的络腮胡子,他的窥孔似的眼镜,他半秃的脑袋上长出的短短的白发,使他略有点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