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综合进化论-2
中有更多遗传代表的选择概念,取代了生存斗争的概念。选择将促进符合这个方向的本能,因为从定义上看,具有这种本能的个体更容易成功地传递它们的基因。这种思想启发理查德·道金斯(Dawkins,1976)提出,基因才真正是选择的基本单位,这样生物体的发展就是满足“自私基因”的要求。生物体只是基因用于繁殖自身的途径,对应于繁殖成功本能的那些基因,必然会支配整个群体。道金斯不顾将基因拟人化的危险,大谈种族中基因复制自身的“成功”与“失败”,这种用词方式只不过是为了要简化描述一个完全机械的过程。不管怎么样,一些博物学家感到,他的观点混淆了一个事实,即,面对环境并参与生存和繁殖斗争的是生物体,而不是基因。现在道金斯已经对人们的批评作出了答复(Dawkin,1982),他认为,我们应该从更广的角度看待导致成功繁殖的因素。
行为学研究的新方法暴露了旧思想中固有的弱点,这种旧思想认为,自然选择一定会使生物体自动具有攻击性本能。约翰·梅纳德·史密斯(Smith,1982)的观点说明了这一点,他把博弈理论用于研究选择如何作用于不同种类的行为上。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设想两种最极端的行为,我们可以分别设定为“老鹰型”和“鸽子型”。老鹰型是攻击性的,它们总是为了抢夺食物或配偶类等资源而与邻居冲突,而不考虑其中的风险。鸽子型在任何情况下都避免发生争端。显然,全部由鸽子型组成的群体是不稳定的,因为一旦由突变引入一个老鹰型,它就会欺压同伴,以便独享资源,而且立即会在群体中占据优势地位。于是,老鹰型性状就会通过自然选择传播。矛盾的是,全部由老鹰型组成的种群也同样表现出不稳定,这样,事实上由突变引入的一个鸽子型也会占据优势。这是因为老鹰型的攻击本能导致它们为了抢夺不值得的资源而经常弄得伤痕累累。鸽子型号则躲避了这种风险,因而从长远角度上看,鸽子型要比老鹰型的日子好过。老鹰型和鸽子型按特定比值组成了群体的“进化稳定策略”。选择事实上并不是选拔善于攻击的性状,而是力图保持不同性状在群体中的平衡。
很明显,按照传统的看法,自然选择将有利于具有适应优势的本能,但社会生物学将选择扩展到繁殖的行为领域,而不是生存的行为领域。爱德华·O·威尔逊在其经典论著中(ilso n,1975),利用这种技术,详细解释了各种物种的雄性和雌性的行为差异。因为雄性和雌性在养育后代中的投入水平不同,如果它们力求将自己的遗传性状最大限度地传给下一代的话,它们的生殖行为就会有不同的目的。在高等动物中,雌性为繁殖投入了大量精力,雄性则很容易产生精子。所以雄性的兴趣在于通过攻击性行为来增加交配次数,在这种情况中,每一次都是让雌性来养育后代。相反,雌性为了她能养活的少数后代,必须小心谨慎地选择最合应的父亲。在一些物种中,如果雄性帮助养育后代是至关重要的,那么雄性的态度就会更负责一些——如果他的孩子处于危险的境地,他绝不会置之不理而去“寻欢作乐”。为了说明特定的物种适应其自己的模式(建立在个体选择的力量可以促进生殖成功本能的基础上),社会生物学家会预测到一些应该属于预料之中的行为。野外的广泛研究表明,很多动物物种的行为都非常符合这种预测。
社会生物学在解释动物行为中的成功尤其使威尔逊想到,站在同样的角度也许能够解释人类的一些天性(ilson,1978)。几乎所有社会都禁止乱伦,这可能来自为了避免近亲繁殖所带来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危险而形成的一种本能。更加有争议的是,女性和男性行为的基本差异或许恰恰来自同一种影响动物物种的进化力量。按照威尔逊的看法,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我们的基因决定了我们的性别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