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中国会成为寻租社会吗?
年代中期是“商品(双轨制)寻租”,进入90年代初期之后,则成了“要素(土地、资金)寻租”。据胡和立的计算,1987年和1988年中国经济中的租金总额分别达到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20%和40%的惊人规模,另据万安培对1992年全国租金总量的估算,其数额竟然达到6243.7亿元,相当于该年国民收入的32.3%。吴敬琏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了上述数据。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吴敬琏在1993年组织出版了《腐败:货币与权力的交换》。为了正确地表现不受约束的权力在寻租活动中的主动作用,书名改为《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
到了1997年,根据“十五大”决议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企(主要是中小企业)改制,寻租又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掌握权力的人在“放小”的过程中把老职工扫地出门,自己却趁机大发其财。正在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上课的吴敬琏在1997年11月6日的上海《新闻报》上发表一文,醒目的标题就叫《别打股份合作制的歪主意》,严厉抨击中小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这种“剥夺大众以肥私”的恶劣行为。
1998年,吴敬琏在《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一书中写了《转型期各种社会力量分析》一节文字,继续运用寻租理论分析中国社会力量的变动。他说,巨大的寻租利益,会培育起一个人多势众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会力图在我国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不但利用权力进行“寻租”,而且进行“设租”活动,以便造成新的寻租的可能性。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坚定而正确的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弄得不好,由寻租到设租,会构成腐败泛滥的恶性循环。那么,当这种权贵资本在一个国家居于统治地位时,大量社会财富被少数人鲸吞,广大群众则陷于普遍的贫困之中。这种情况在某些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发生了,我们绝不能听任它在中国重演。
几个月后,中国经济出版社决定出版10年前的那本《腐败:货币与权力的交换》的第三版。吴敬琏写了一篇新序言,这次的书名竟是一个问句:《腐败寻根:中国会成为寻租社会吗?》他颇带感叹地写道:回顾这个一本科普性的小书的出版历史,对于它初版10年后重印的需要依然未改,不能不感慨系之……一方面,社会大众对于腐败的愤怒之情日益高涨,一些经济学家和文化界人士的著作强烈地表达出这种义愤,另一方面,残民以逞的贪官污吏们的气焰并未收敛消弭,他们依然在大量存在寻租机会的体制下猖獗地活动,有时他们的“设租”敛财活动还以“全面加强管理”之类冠冕堂皇的名义公然进行。
在这时,吴敬琏的笔触已经显得十分的焦急。从寻租理论的引进,到对“权贵资本主义”,即“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警告,他身上的批判气质越来越浓烈。我们即将看到的是,在未来的10年里,随着腐败的愈来愈猖獗,他的声音将变得一次比一次尖利。
虽然吴敬琏认为,在中国的贫富差距主要是机会不平等造成的,要改变这一状况,首先应当限制政府官员支配资源的权力和打破某些企业的行政垄断,以减少寻租的可能。但是,他也并没有忽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按照能力分配必然出现的结果的不平等。对于这种不平等,政府也应及时通过社会保障和税收制度安排,一方面扶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抑制少数人个人财富的过度积累,来缓解社会矛盾,力求实现共同富裕。
在晚年的口述史中,吴敬琏着重谈了一个“流产”的社会保障方案。他说,这也许是30多年的经济改革中,最让人遗憾的一件事情。
在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中,工人——在改革的前20年主要是国有企业里的工人——是最主要的弱势群体。农民通过联产承包制获得了经济上的自由,而工人则在失败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