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送蒋?扣张?蒋介石背信弃义
一天,张学良在宋子文的陪同下来到军事委员会军法处接受公审。尽管宋一再解释,审判仅仅是个手续,但张学良心中依然窝火,因为此举对他十分不利,他在国人心目中一下子成为被告,从此他便失去主动权,任凭蒋介石宰割。在候审室,鹿钟麟与张学良握手后说:“汉卿,今天开庭,有话尽管说!法庭内不许携带武器,如身边还有武器,可放在外边。”张说没有武器。
担任审判长的李烈钧,早年曾任孙中山大元帅府的参谋部长。1922年张作霖派人与广州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孙中山联络,接洽人便是李烈钧。因此,张学良一向把李烈钧视为长辈。此时,看到被告席上的张学良,李烈钧多少有些尴尬。他以张学良是陆军一级上将,又是未遂罪为由,在法庭上为张学良设了专座,并让人代他赶写照例应该询问的被审人年龄、籍贯等项目,以示优待。
上午10点审判正式开始。
李烈钧说:“我们准备了一份向您提问的问题,要你逐条回答。你愿意先看看这些问题吗?”
张学良说:“好,请给我看看。”
李烈钧准备提问的事项一共有8条,如:
不虞危害国民乎?何因出此?
当时你们聚会密谋此事的实情如何?党员官吏向中央提出建议,向来有一定程序,你难道不知道?
你即使有什么主张,理应向中央及蒋委员长陈请采纳,而不日你未曾向中央有所建议,突然发动事变,你有什么可辩解的?
在临潼竞派重兵将委员长行辕重重围困,用机关枪、步枪齐发如雨,是不是有残害统帅之心?
你在临潼劫持统帅,禁闭中央大员,残贤害善,这些行为,你都是首谋,你有什么可说的?
张学良阅后,一一作了回答。关于发动西安事变的目的,张说:
我对蒋委员长是极信服的,我曾将我们的意见,先后数次口头及书面上报过委员长。我们一切的人都是爱国的人。我们痛切的难过国土年年失却,汉奸日日增加,而爱国之士所受之压迫反过于汉奸,事实如殷汝耕同沈钧儒相比如何乎?我们也无法表现意见于我们的国人,也无法贡献于委员长,所以才不得不采用这一特殊手段,以要求领袖容纳我的主张。我可以说,我们此次并无别的要求及地盘、金钱等,完全是为了要求委员长允许我们做抗日准备及行动,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抗日一切力量起见。我们认为目下中国不打倒日本,一切事全难解决。中国抗日非委员长领导不可,不过认为委员长还未能将抗日力量十分发扬,而亲日者障碍高过于抗日者之进行。如果我们有别的办法达到我们的希望,也就不做此事了。
关于送蒋回京的感想和到京后给蒋写“认罪书”,张说:
我这次来京,也有三点意见:(一)维持纪律,不堕我中国的国际地位;(二)恢复及崇高领袖之尊严;(三)此事余一人负责,应当得应得之罚,我并无一点个人的希求,一切的惩罚我甘愿承受。我给委员长的信,不知道他要发表的,否则我不写。
我们的主张,我不觉得有错。
不等张学良说完,审判长即打断他的话,问道:“你知道你犯的什么罪吗?”
“不知道!”
审判长翻开陆军刑法给张看,并指着“胁迫统帅”条款问道:“你威迫统帅,是受人指使?还是你自己所为?”
张学良从容回答:“完全出于我个人所为,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所做的事,我自己承担,我岂是任何人所能指使的吗?”
说到这里,张学良反问李烈钧:“现在我想问审判长一句话可以吗?”
李答:“可以。”
张问:“民国二年,审判长在江西曾起义讨伐袁世凯,有这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