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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自己创造的人——塞耶斯和她的彼得·温西爵爷
那个时代的真正形貌和讯息,包括从维多利亚时期一路贯穿下来那种守礼的、典雅的、有点硬充派头的、不好好讲话总披披挂挂一堆诗句掌故再夹个冷笑话的老英国气味,还有对推理小说本身无疑更该计较的,某种英式古典推理的真正典型。

    我个人以为,这个分辨基本上是公允的,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醒意义——我们看,在同样用一堆文字、用女性更能掌握的生活细节布置起来的杀人大迷宫中,塞耶斯的凶手诡计和破案推理过程无疑是比较“硬”的,甚至是科学的,如并没那么拥护她的朱利安·西蒙斯指出的,她的诡计比较原创,而且事先通过知识性的研究锤打(抱歉这里我们无法像西蒙斯那样举实例说明),承接着原来古典推理那种发明的、拓荒的、发现新世界新事物新性质的特质;相对的,克里斯蒂很少物理性,她最好的诡计总是情境的,躲藏在人习惯的、生活的、常识的盲点隙缝之中,这一方面令她的小说呈现了不同以往的智慧风貌,把原先那种由知识云端贵族所独占的睿智,往下拉到平民的广大生活洞视和世故层面,另一方面她的小说亦因此由外转内,有着某种心理剧的舞台况味。一如马普尔小姐可以用她村子里那寥寥几个邻居函数般一一对应外面世界数以亿计但说穿了就那么几个类型的所有人,克里斯蒂自己在小说书写中亦服膺相同的认知创造出一个她独有的封闭人性模式来,这个模式或彰或隐地几乎贯穿她的全部小说,但更多时候他们只换了名字和服装地原班人马一再上场,比方说带点叛逆、有点野马感觉的聪明女郎、充满魅力的浪子型帅哥、老实无趣的特殊职业中年男子(律师、药剂师、会计师、农夫等)、中性化但带着某种母爱或性欲的妇人、满脸雀斑或一头稻草乱发老是受骗的馋嘴笨女孩云云,每一种类型皆可善可恶,轮流出任凶手。这个模式让克里斯蒂可套公式般大量快速地生产,但若只把它看成职业作家的书写伎俩可就太小看也太委屈克里斯蒂了,这是她独特的世界观,她独特的人种分类学,之前的推理传统不这样,往后也没人真正继承。

    纯粹就古典推理书写传统而言,塞耶斯的确比克里斯蒂“守规矩”,甚至理性上或说带点自我警示意味的,她还强调过推理小说中不该置放爱情这个元素,惟她和她那位Fairand May fair的彼得·温西爵爷例外,这是她小说情节之外隐藏的“犯罪”,最终还让温西提前离开了我们。

    话说塞耶斯究竟什么时候正式爱上她的侦探?这很难准准讲出个确切的数学点时间,大致上,我们可以把一九三〇年的《强力毒药》当一个较正式的转折点,理由是她自己魔法般地跳入小说世界来了,这部杰作她让自己直接上到谋杀被告席,也就是书中被控以砒霜毒杀昔日同居男友的推理女作家哈莉叶·范恩。塞耶斯置自己死地地因此和温西会了面,疯疯癫癫的温西决定找出真凶为她洗刷嫌疑,并第一次见面就向她求婚(感情的事,别问为什么),只是塞耶斯自己仍满心创伤未及平复,某种负疚心理也尚未去除,当然,也可能她还不确定温西想干什么,于是她“暂时”婉拒了他。

    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塞耶斯把他藏起来的,她已雕塑完他并拥有了他,不再乐意将他和世人分享。

    彼得·温西诞生时三十三岁,塞耶斯自己则是三十岁,这对奇特的情侣就一路保持三岁差距携手偕行,到一九四三年温西五十三岁塞耶斯迈向五十岁为止。

    Lord不是正式爵位,而是社会尊称,尤其习惯用来称呼贵族家不继承也未另外封爵的子弟,爵家少爷之类的。塞耶斯巧妙地用这个特殊时代、特殊国度的暧昧身份赋予温西推理小说中侦探所需要或所能想像的全部自由——经济上,他什么也不用做;地位上,他人人得敬重买账,随时进出一般人立入禁止之处,尤其是命案现场和各级司法机构;时间上,他一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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