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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自己创造的人——塞耶斯和她的彼得·温西爵爷
才跑出来的私人意气和恩怨,而是根本性的源自内在思考方式的歧异,以及因之衍生的职业性讨论问题方式的不同,因此矛盾只好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哪天世界末日,毫无和解的希望,亦不会有终结的一天。

    巴西的一代足球王贝利,当然隶属于创作者这一侧的,一生得不断应付谁是下一个他的烦人问题,有回又被问到荷兰的不世名将克鲁伊夫是否可称为“白色贝利”时,贝利的回答是:“他是克鲁伊夫,一个以他自己方式踢球的天才。”

    爱情的尽头<\h3>

    古典推理的正统传人一个拼法himsy,意思是幻想,一个绝对的幻想。

    多萝西·塞耶斯,比克里斯蒂小三岁,在文学史时间鉴定的误差范围之内,成名时间也差不多同时,皆在一九二〇年代中,惟塞耶斯只活了六十几岁,这上头她输长寿的克里斯蒂最多。

    创作者不高兴人家分类简并,但有趣的是,有时候他们倒不反对自己来,自己拉党结派呼群保义,甚至发表共同声明或宣言什么的,以对抗某种共同的危机,标示或确认某种创作形式、意图或身份,乃至于遂行夺权云云——一九二〇年代的所谓推理小说第二黄金期正是走到了这样一种年代,一个推理小说得自我反思、整理并确认自己是谁想干什么的关键年代。从创作的外表形式来看,这是确立以长篇小说作为书写主体形式的年代,但由短篇而长篇,这可不仅仅是字写得多的物理性变动而已,其更根本的意思是,这代表着推理小说经历了半世纪以上的自发性书写,由过往那样半谜题半文学的短篇,正式汇入小说主流以取得一席之地,书写者亦由过往那种半游戏半志业的暧昧身份,寻求正式登录为小说作家。因此,彼时的推理作家遂变得比较忙,除了关起门来阴谋设计怎么杀人,还要热情充满地公开谈论,身兼创作者和评论者二职,外带客串传教士。我们最熟悉的实例便是同时代美国的首席推理大师S.S.范达因和他的《推理小说二十守则》,这方面,有巾帼气又有正式高等教育学历的塞耶斯亦复如此,她写小说、写评论还编辑,有趣但不全然巧合的是,范达因小说中的大侦探菲洛·凡斯,和塞耶斯笔下的彼得·温西爵爷的原初模样亦惊人的相似,一样的优雅,一样的充满贵族气息而且装腔作势,一样的爱讲话没个完,尤其碰到和案情并没关系的文学艺术话题时,我们这些心悬凶案的读者总得耐着性子等他好几页,也因此,著名的推理小说史家朱利安·西蒙斯说这两人是“表兄弟”——只除了美国表哥菲洛·凡斯是一座理性雕像,永远那副模样而已。

    反而是克里斯蒂安静多了,这位没正式学历又有南鱼座海王星羞怯本性的女作家,尽管和塞耶斯同样跻身彼时的推理俱乐部(第一任主席是却斯特顿,推理身份是布朗神父的作者,正统文学身份则是彼时英国文坛的祭酒),基本上,克里斯蒂只写自己的小说,过着颇隔绝到带点神秘的人生。而她笔下的乡居老太太简·马普尔亦是个倾听者,一个不太让周遭之人感到她存在,几近透明溶入背景因此让别人畅所欲言的倾听者;大胡子波洛比较多话,但他会先跟大家道歉,“你们真好,我是一个啰嗦的小老头”。

    一九三七年,塞耶斯把她那出成功的剧作回头写成小说并出版,这是她和彼得·温西爵爷的甜美尽头,happy Ending。

    从这里,我们就被引入了一个“塞耶斯/克里斯蒂”的小小争议公案里了。在广大世俗的推理享乐阅读世界中,一般总简单把克里斯蒂这个巨大名字和她那个黄金年代等同起来,但也有相当一批人并不简单震慑于克里斯蒂的威名和各种骇人数据(包括近百部小说本数和总数好几亿、号称仅次于《圣经》的营销量),他们讲点学问、讲点道理,实际进入小说内容中就事论事,坚信塞耶斯的小说无疑更准确传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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