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谁杀害了美国靓女?
奥康纳和里克一陈特约见了这位名叫维基·怀特(与里克·怀特无亲属关系)的女子。她证实了希格登的说法。她说她和丈夫马克曾参加过在斯潘塞和罗克珊·邦德夫妇家中举行的一个聚会,跟她在刘易斯一克拉克社区学院认识的一个男子交谈过。那男子说卡拉遇害的那天他去过她家。他提到了发现尸体的的地方以及她肩膀上有被咬的痕迹。他不得不打算离开伍德里弗,因为他认为他会被当成主要嫌疑人。她当时以为他是在瞎说八道,没有当回事。
那人的名字叫约翰·普兰蒂。
警方可是在谋杀案过了两年后才得知咬痕一事的,他怎么能够早已知晓,并在案发后不久对别人宣布呢?奥康纳和怀特不禁纳闷。他们随后约见了聚会的主人斯潘塞·邦德,他的回忆与维基和马克·怀特夫妇的回忆是相同的。邦德也提到,梅因曾经向他讲述了卡拉被发现时的详细情况。问题在于:梅因是从普兰蒂那里听说这些的呢,还是另有隐情?虽然普兰蒂的测谎结果比梅因好,韦伯和警方却认为梅因不具备这种犯罪的胆量,也不可能聪明到栽赃陷害普兰蒂的程度。
邦德最近看见过普兰蒂驾驶着他那辆红色大众牌旧面包车。尽管我说中了车辆的颜色和厂家,但车型没有搞对。而这一点本身却很重要。就在此时,我们发现案犯偏爱的车型正在转变为面包车。比塔克和诺里斯使用的是这种车。史蒂文·彭内尔使用的也是这种车。有别于小汽车的是,在面包车的后部你可以为所欲为,而不会被人看见。你实际上拥有了一个可以移动的谋杀场所。
我听说约翰·普兰蒂在案发以后开始蓄起胡子,对此我不感到奇怪。邦德同意在跟普兰蒂谈论这件案子时带上窃听器。虽然普兰蒂不承认是他杀的人,但他的情况表明他非常符合侧写特征。他在刘易斯一克拉克县学过焊接。案发后他离开了城里。他离了婚,与女性相处困难。他对案件调查十分好奇。
6月3日,星期四,韦伯办公室取得了法庭指令,要求普兰蒂于次日提交一副齿模。唐·格里尔局长对他说,他们这样做是想缩小调查范围,假如他的齿模与咬痕不吻合,他们就可以排除他的犯罪嫌疑。
不出我之所料,普兰蒂离开牙医诊所后,给韦伯打了电话。他想知道调查的进展情况。韦伯很有头脑,让他的助手凯斯·詹森同时收听了电话,从而保证韦伯日后可以作为可能证人出庭作证。在与韦伯通话的过程中,关于他何时待在保罗·梅因家中这一点,普兰蒂的说法和以前有了出入。如我所料,他显得挺合作。
警方窃听了邦德与普兰蒂的第二次通话,从中又了解到一些情况,随后他们录下了邦德与梅因之间的一段对话,得到的收获更大。普兰蒂告诉邦德,他每天要抽好几盒香烟。梅因甚至表示,或许是因为卡拉拒绝普兰蒂的性要求才激怒了他。于是警方再一次约见了梅因,他说他认为普兰蒂要对谋杀案负责,但是在他与普兰蒂私下交谈之后,他又推翻了自己的说法。
下一周的星期二,韦伯、拉欣和格里尔飞赴长岛去请教莱文博士。他们给他看了重新验尸的照片和三副齿模:梅因的齿模,另一长期嫌疑人的齿模,以及普兰蒂的齿模。莱文当场排除了前两个人。虽然他没有绝对的科学把握认定,全世界只有普兰蒂的齿痕与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吻合,但他的齿痕确实与咬痕吻合——丝毫不差。保罗·梅因被拘捕,以妨碍司法罪受到了指控。
普兰蒂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私闯民宅强奸未遂罪。他于1983年6月出庭受审,7月间被判定有罪,判处75年徒刑。
此案前后历经了四年,在许多富有献身精神的人们的共同努力之下,凶手终于被绳之以法。我感到特别高兴和欣慰的是,我收到了州助理检察官凯斯·詹森写给联邦调查局局长威廉·韦伯斯特的感谢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