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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谁杀害了美国靓女?
,他可能常常失眠,性生活方面出现了问题,并且夜间活动也越来越多。如果他有一份正式工作,随着调查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他可能频频旷工。他也可能会改变外貌。如果案发时他蓄着胡子和长发,那么案发后可能会剃掉。如果当时胡子刮得光光的,他可能会开始留胡子。不过,你们要找的不是那种看上去刻板规矩的人。他生性邋遢,不修边幅,任何试图使自己显得有条理性的努力都会是过度控制的明显体现。他会发现这种努力使他心力交瘁。

    至于说到车辆,我认为本案凶手开的依旧是杀人犯喜爱的常备用车:大众牌甲壳虫车。车子可能很旧,保养得不怎么好;车身是红色或橙黄色。

    此人可能密切关注媒体对警方的调查的报道,并且从中得到提示。如果警察局长公开宣布没有发现新的线索,他就会感到释然。他可以轻易地通过测谎器的测试,不少凶手都能如此。下一个阶段调查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打乱他的方寸。

    他可能会经历不少次紧张性刺激。每逢6月份,他的紧张感都可能增强。每逢卡拉生日来临,情况也会一样。他可能会去卡尔弗里山公墓里卡拉的坟墓。他还会给她献花,或者直接请求她原谅。

    因此我指出,你们下一步要做的事就是公开宣布发现了一条有望破案的新线索,让案子重新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要在媒体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炒作。尽可能把凶手搞得如坐针毡。要提到你们已经邀请联邦调查局的一位侧写人员参与办案,而且他的看法与你们从掌握的新证据中得出的结论相一致。

    讲到这里时,他们告诉我,莱文博士曾建议开棺验尸,并询问我的意见。我对他们说,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舆论造得越大,效果就会越好。韦伯应该事先在电视上亮相,宣布说,如果尸体保存得不错,重新验尸提供了他们要找的证据,他们的破案也就指日可待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将传递给凶手的信息是:他们要使卡拉“复活”,让她走出坟墓,在自己被谋杀一案中作证。

    开棺验尸对凶手来说将是一次巨大的紧张性刺激。我要韦伯公开宣称,哪怕还要用20年时间,他也非要破这个案子不可。凶手会忧虑不安,会四处探听。他会提出许多问题。他甚至有可能直接给警方打电话!你们务必要对前往公墓的每个人进行录像或拍照。他或许会去那里。他会急于了解尸体的状况。当你们最后宣布对尸体的状况非常满意时,他会更加坐立不安。与此同时,他会变得越发孤独,停止与任何朋友的来往。到这时,你们就可以上酒吧一类的场所去收集情况,看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常客的行为明显异常。他最近也许加入了某个教会或开始信仰宗教,以求得心理安慰。在你们给他施加这些压力的过程中,还要让一位警察——甚至可以是我——在报纸上发表一通听起来对他几近于同情的言论。我们可以说,我们知道他心里不大好受,其实他并不是蓄意要杀害她,这些年来他一直为此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

    我接着扼要地提出了审讯策略,类似于在斯托纳一案中曾奏效的策略。重要的一点是,一旦确定了嫌疑人,不要马上逮捕他,而要让他在煎熬之中度过个把星期,然后在拘捕他之前逼其招供。你们掌握的事实越多,诸如“我们知道你把她从这里搬到那里”或者“我们清楚那些水迹是怎么回事”的话说得越多,就越能稳操胜券。把在谋杀案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某件物品(像斯托纳一案中的那块石头)摆放在审讯室里也会有用处。

    听完我的讲述,五位来访者似乎对我所说的已经心领神会。他们问我,只凭听取案情的一般细节介绍和看看照片,我怎么能够得出所有这些结论。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十分了然,不过安·伯吉斯倒是说过,我是个视觉型的人,喜欢在脑海中构画图像。她认为,我在提供咨询时倾向于说“我看出”而不是“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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