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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孔
,可惜过不了伯母那一关。

    毓元对他的印象不错,陈是个老实人,而且文静。

    她向他点点头。

    陈允新看到毓元,先是一呆,打过招呼,缓缓低下头,忍不住再偷偷看她一眼,又一眼。

    他一向喜欢她粗眉大眼,以及秀丽中带倔强的神情,数年不见,她益发出落得标致,当年羞怯的孤女如今充满自信,整个人宝光灿烂。

    即使没遭她母亲反对,他也不敢肯定会追到她。

    毓元一早同陈允新说过,她一定要干一番事业。

    她的守护神是陆俊申大律师。

    陆看著她进大学,帮她创业,更与她合股组织公司,他比她年长廿多年,且有妻子,关于他与毓元的传言,一向是城里热门话题。

    陈允新不禁伸长脖子四周围看了看,没有,大律师没有来。

    牧师读出了诗篇二十三篇。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

    毓元又莞尔。

    陆俊申也在她敌人面前,为她摆设筵席,使爱她的人,以及恨她的人,都认为没有白费精力。

    毓元的表妹绝对是敌人。

    她自小看不起毓元,在她心目中,毓元水远是她屋檐下受过委曲的孤女,她可尽情欺侮她,她不信毓元会得强大起来,即使是,她也不怕,她有母亲做后盾。

    毓元搬走许久许久,她还去剌探庄氏母女的经济情况,非常恶意,非常嫉妒。

    完全是放肆的表现,她视毓元为假想敌,只要毓元在场,她就自然而然被得罪。

    这时她暗暗打量毓元:古典裁剪合身的套装异常名贵,鞋子与皮包都是鳄鱼皮,手上戴一只男装薄身白金手表,近十厘米的珍珠耳环闪著晶莹的光芒,衬托得肤光如雪,看样子毓元是真抖起来了。

    表姐妹俩念一间大学,表妹追求建筑系高材生,该名男生却钟情于表姐。

    表妹从此与表姐不共戴天。

    庄毓元是什么?是她家穷得发霉的亲戚!

    男生听了却更加同情怜惜庄毓元。

    那男生后来娶了别人。

    庄太太悄悄说:“掌珠坐在那边。”

    毓元点点头。

    “胖那么多。”

    “住在外国,最易发胖。”

    一胖就显得脏与懒。

    奔丧回来,更加疏于打扮,看上去倒比毓元要大上三五七载。

    毓元没想到掌珠会谢得那么快,大学时代雄心勃勃的一个女孩,忽然在外国小镇落了籍,守住一头两千美金开销的家,安居乐业起来。

    毓元心底下不是不羡慕表妹的,但是要她学做那种小家庭主妇,又不甘心,感情矛盾得可以。

    毓元也希望在最近的将来可以成家立室,过平凡简单的生活,把看电视当人生大事来办,闲时喝喝茶看场戏,但必需由绚烂至平淡,不可以像掌珠那样,由平淡进入更平淡。

    怕只怕场面撑大之后,骑上虎背,很难下得来,所以毓元想她不会有纵横厨房的日子了。

    她低下头。

    从前看不起她母女的亲戚都在这里。

    做透明人不好受。

    她没问人借,也没问人赊,不知恁地,一个个都躲著她们,好像毓元身上带著定时炸弹,随时会得炸起来,滥伤无辜。

    那一头是做电器的表叔,已不大管事了,生意交给女儿,这位表姐待毓元也从来没有客气过。

    两人同车,说到大家就住在附近,毓元客套说:“有空我过来拜访。”

    表姐脸色都变了:“我们就搬了,立刻就搬。”彷佛为了避毓元,搬家也是值得的。

    毓元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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