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言”的神学和文化社会学评注
一
华夏文化的终极之词称“道”,儒道两家皆然;基督文化的终极之词称“言”,“太初有言,言与上帝同在,言是上帝。”(约一:1)然而,“道”即是“言”吗?两者可以等同,可以通约吗?若果非也,实质性的差异何在?
二
自基督之言传入华土,迄今仍常被视之为外来的异音——与民族性存在格格不入的异音。这是确实的。然而,把基督之言与西方划等号,乃一根本误识。对任何民族性存在及其文化而言,基督之言原本都是外来的异音:犹太人否认耶稣是基督,不承认各各他的血是基督之言的明证;保罗初到雅典传讲基督之言,遭到希腊博学之士的讥讽和拒斥。
倘若使徒保罗是中国人,他会被斥为”生盲大夫”、民族的“不肖子孙”,因为,这位犹太人竟否弃自己民族的传统理念,承纳“外来的”异音。
恰当地理解这“外来的”含义:它非从西方传来——从历史现象看来似乎如此,但这全然是偶然的表象——而是从这个世界之外传来。所谓“异音”乃指,它本不是出自于这个世界,而是从世界之外,从神圣的他在发出的声音。“闻道不分先后”,同样,闻言不分先后。希腊、罗马文化最先承纳基督之言,并跟随言—说,并非等于此源初之言是它们发出的。
犹太文化、希腊文化、罗马文化与华夏文化一样,是民族——地域性文化,它们均有其族类的理念谱系。基督文化根本就不是民族—地域性文化。因而,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之关系不是两个民族—地域文化之关系,正如犹太、希腊、罗马文化与基督文化之关系不是民族—地域性的关系,而是存在本体论的关系。圣言(基督)与华夏文化的关系仅在个体性的身位生成,不在总体性的民族理念。
三
希腊、罗马文化因承纳了基督之言并跟随言—说,遂逐渐呈现为一种基督文化之样式。某一民族文化可以凭其本有的语词传言基督之言,并在其文化的血肉之身中赞美或诅咒源初之言。但是,将基督文化与作为民族文化之犹大—希腊—罗马文化等同,是不恰当的,尽管晚期希腊文化和罗马文化以至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各民族文化确曾有,而且至今仍有一种基督文化之样式;不仅如此,将西欧的基督文化视为基督文化的唯一样式,也不恰当——例如,俄罗斯民族文化承纳基督之言后,亦形成独具特色的基督文化之样式。
任何民族性文化与基督文化之间都有一种张力关系,不唯华夏文化独然。从历史的现象看,这种张力关系相当复杂。这不仅是说,民族存在与基督文化之间存在着承纳与拒斥的关系,也是指,民族存在既可以展示基督之言,也可能歪曲、改篡基督之言。作为例证,可以提到历史上的民族宗教对基督之言的变相,欧洲历史上以捍卫基督教为理由的民族战争、哲学思想史上希腊理念与基督之言的复杂关系,以及近代殖民主义与基督教传教事业在某些时候的互相利用。
卡尔·巴特看到,基督之身中的上帝之言乃是对所有宗教(包括基督教)的扬弃和批判,上帝之言显明了所有宗教的危机。朋霍费尔与巴特在这一点上持近似的立场。基督性与基督教并不同义同格,基督教属文化社会学范畴,指历史性的社会建制及其相关理念形态,而基智性则属生存在体性范畴,指示的是一件出自圣神的,与个体生存之在性相关的在体性事件及其相关理念。韦伯的历史文化社会学研究的某些结果亦支持了这一见解;在历史上;所有教会组织的教义几乎无一例外地是神圣救赎价值理念(e)的相对化形态。尼采猛烈抨击基督教——他视为历史的教会现象,对基督性却甚为崇敬。特洛尔奇从历史社会学立场否定基督教的绝对性,却并未在神学信念上否定基督性的绝对性。更为明朗的支持这一观点的实情是:从古至今,对基督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