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言”的神学和文化社会学评注
批判更多出自基督徒。基督徒批判基督教之根据正是基督性。
四
我因此而被要求说明何谓基督文化,如果它既非某一种民族—地域性文化,亦不可与作为一种历史性社会建制的基督教完全等而视之的话。
所谓基督文化指圣言(基督事件)在个体之偶在生存中的言语生成,这可由三项扩展性描述来说明:基督之言的历史性发生(言成肉身→对基督之言的信仰的发生(肉身与言相遇)→跟随基督之言—说(肉身成言或肉身生成位格)。
第一项描述:基督的降生——受难而死——死而复活作为基督之言(基督文化的源初词),是一个体性的发生史之事件。它不是自然历史之事件,而是圣神入世之事件。此一事件乃上帝的话语突入自然形态,使个体之偶在生存根据的根本性重设成为可能;尽管此一事件在某一特定民族和地域中具体地发生,不等于它即某一特定民族和地域性的事件。
历史文化乃是肉身之体,上帝之言成肉身,突入此地,借助了某种历史文化之体。令人惊讶的是:上帝之言成肉身选取了一个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体(希伯来、希腊、拉丁文化之织体——新约书即为历史印证)为肉身赋灵的场所。所有的历史—民族性文化之体(无论希伯来、希腊、拉丁抑或华夏历史文化)原本地拒斥圣言,故言成肉身之史是受难而死——复活之史。尽管如此,灵与肉身的二元冲突一直存在,且从未消弥。
第二项描述:此世的信仰事件乃是一个个体性之在体论的发生事件,它关涉个体之在性的二元分离及其重新弥合之可能性。此事件之发生显现为个体的肉身偶在和处身场所之超越转换。再进一层说:肉身偶在的处身维度的二元分界不是由此世的历史和民族性之思划定的,而是圣言发生——爱的受难、牺牲和复活划定的。信仰作为个体的在性事件乃是对此二元分界的确认和跨越。就实质的文化性而言,信仰乃是此世的肉身偶在相遇那闻所未闻而闻,见所未见而见的来自另一截然异样的肉身维度的原初言词,进而不可言说而说。
第三项描述:个体偶在的肉身性在圣言赐爱的言词中向位格生成。这种生成突破此世的一切非身位性限制(历史、民族、自然地域之理念形态),向爱言的肉身之维转变。此一转变不是向上的,超出世界——肉身之外的定向,而是侧身爱言重新进入处身之维的定向。人永在此世,永无法跨越二元分界。然而,圣言已突破此一分界,成为肉身,此世之肉身生成为显爱之身位成为可能。身位之在不是肉身之在的否弃,而是对处身所在(历史性、民族性、自然性)的否弃。身位生成显为肉身之在与尽管有偶在依然发生的神圣爱言的相互寓居。位格之在的生存不是超入彼岸,而是肉身之为神圣爱言的在场空出场所。
五
由此可以区分两种不同的文化概念(基督性文化与历史—民族性文化):一般所说的文化——包括各历史—民族的文化,乃是人世的自然关系和方式的培植、规范和仪式化——utis cultus,每个民族都有由历史过程形成的生存方式之合理化的历史形式。基督文化乃是人与上帝(超自然)之肉身关系和方式的培植、规范和仪式化——dei cultus。前者是族群性、民族性以至历史强制性的,后者是个体性、超民族性和个体决断性的。
六
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之相遇,可以从诸方面来审视。我姑且提出四种审视角度:历史社会的、历史经典的、历史文化理念的和神学景观的。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否则势必造成审视规域上的混乱。
历史社会的方面,是历史—文化社会学问题,民俗学、政治学、宗教学、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作为具体历史现象的基督宗教诸形态当与作为言成肉身现象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