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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消费、娱乐、摆设(1)
更老练的中上层人士,他们玩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目标在于抓住中产阶级顾客的餐馆里,常常会有烛光和火焰,伴随着大量由管风琴和弦乐器演奏的音乐。一个只有高中学历做行政秘书的女人告诉斯塔兹·塔克尔:“我常常和生意人一起吃晚饭,我非常喜欢。我喜欢那些餐馆里的背景音乐,听着让人很放松,还有点温馨,一点都不会打搅你的谈话。我喜欢那种气氛,还有创造了这气氛的人们,他们都是你周围经常碰见的人。”

    中产阶级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胡桃壳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产阶级进餐馆根本不是冲着食物去的,他们去那儿是因为餐馆里的装演“艺术”或者管弦乐队而不是大厨的手艺。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餐馆,它只想赤裸裸地通过餐厅里的装饰显示它过分的骄傲,而不去设法提高自己的厨艺。它里面的每一个餐室都用显而易见的赝品冒充各种历史风格,如殖民式,维多利亚式。都锋式,并且屋里的每一处地方都希望唤起你对细节的注意,像地毯。墙纸和家具。其中有一间屋里装饰成“丛林”的样式,里面有树和奇花异草,还建造了一个瀑布。湍急的水流冲进了一个长满青苔的池于。一个批评家评论道:“看起来像塔赞的电影场景,应该再到处挂上热带藤蔓。”在这样的地方,吃的东西肯定是些毫无特色的蹩脚货,有稀又软,淡而无味,还会贵得离谱。端上来的菜一定是些事先做好的半成品,然后由一队热力工程师而不是厨师在微波炉里加工出来。因为中产阶级相信出门吃饭一定要去“高尚”的餐馆,因此这个概念被显著地使用在广告语里,为了能把中产阶级顾客拉进来。

    高尚而完美(Elegance Par Excellence)

    高尚的新蒙雷夫餐馆把杰出的美食带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城。经典的法式菜肴,达到国际标准。无懈可击的服务。用微光闪烁的丝绸。水晶和银器构成的就餐环境。厨政人员经验丰富,来自欧洲、纽约、芝加哥和辛辛那提优秀的餐馆。所有这些语言,除了最后一句话的措辞方式暴露了行文上的堕落,都是用来吸引中产阶级对“高尚”的偏爱,比如所胃“皇家”感觉。“蒙雷夫”餐馆毫无疑问是一间冒充高尚的地方,在那儿吃饭时你肯定不能自己给自己倒酒,而是要由装得很在行的恃者来摆布,尽管时不时地过来倒一回,但从来不是合适的时候,而且把酒倒得一直快溢出了杯子,在西南部靠近美国和墨西哥边境的地方,这种类型的餐馆会提供Filet Mignon(法式牛腰肉),其质量可想而知。(靠近美墨边境地区的居民多为穷人,作者暗示那种餐馆根本不会有此菜式,只是用此菜名来附庸风雅。一译者注)有时候中产阶级不去上述类型的餐馆,却会常常光顾一种“剧场菜馆”(dinner ter),在这种地方,无论是演出还是菜肴,保证都是平庸的业余水平,符合中产阶级惧怕挑战的标准,因此他们便愿意经常光顾。

    至于贫民阶层的餐馆,至少没有妄自尊大的成分。那里没有烛光和鲜花,没有假冒的法语口音,菜单上没有拼错的法文词汇。在这种地方,服务生就是普通人,像顾客一样,如果你去得久了,常会和他们变得很熟识。“亲爱的,你妈妈的坐骨神经疼好点了吗?”他们会说道。顾客和服务生双方都希望彼此能有好感,而不是敬而远之或者彼此轻慢。犹如在家吃饭一样,贫民在外面吃饭也是比较早而且很快。在中西部的一些次要城市里,上层贫民生意人的午餐绝大多数都会在下午一点半之前结束,那之后所有的餐馆都变得空空荡荡的了,只剩下工作人员们为晚餐摆放餐桌。而晚餐则极少有超过六点钟还没有结束的地方。贫民们在餐馆吃饭从来不会点他们不熟悉的菜,也就是说,他们只吃从前在大学食堂或者军队伙房里常吃的东西,像碎牛肉饼,洋葱牛肝或咸肉条牛肝,“瑞士”牛排,星期五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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