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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警官马可·麦克罗斯基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舞弄着三个装满赌签的纸袋。他皱着眉,挖空心思地想认出赌签上的记号。能不能认出上面的记号是事关重大的。纸袋里的赌签是他的突击队在前一天晚上袭击考利昂家族经营的赌场时抢来的。如今,那个赌场老板务必把这些赌签买回去,不然的话,每个赌徒都可能声称自己中彩了,那老板就可能倾家荡产。

    警官麦克罗斯基认出这些赌签上的记号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要把这些赌签卖给赌场老板,他深怕受骗而少卖钱。如果赌注总值是五万美元,那他卖时就可得五千美元。但是,如果大赌注很多,而赌签总值是十万美元,或者甚至是二十万美元,那么卖价自然也要相应大大提高。麦克罗斯基在舞弄着纸袋,决定先敲老板的竹杠,让赌场老板自己先出个价。只要他出价,赌签真实总值也就可能有个眉目了。

    麦克罗斯基坐在警察局办公室里,望了一下墙上的钟。时间到了,他应该去接那个油水很大的索洛佐,并把他送到同考利昂家族代表会面的地方。麦克罗斯基向壁柜走去,换上便服后就给他老婆打了个电话,说他今晚不回家吃饭,外面有任务。他向来不把自己的秘密吐露给自己的老婆。她以为他们的生活靠的是他当警察的薪水,麦克罗斯基想到这里感到好笑,哼了起来。他母亲原来也是这样想的,可就是不知道他从小学会的那一套。他父亲用实际行动向他揭示了捞钱的诀窍。

    他父亲是个警察上士巡佐,每星期要带儿子到管区内走一走。老麦克罗斯基总要把自己六岁的儿子向商店老板介绍说:

    “这就是我的小囝。”

    商店老板总要同他握握手,用甜蜜的语言把他恭维一番,然后打开现款箱,取出五美元或十美元送给小图。逛了一天,小马可*麦克罗斯基衣服口袋全给钞票塞得满满的,他感到得意洋洋。他父亲的朋友非常喜欢他,看到他都要给他些钱。当然罗,父亲把这些钱给存到银行里,说是准备将来上大学的时候使用,其实小马可使用的最多也不过一半。

    当时,马可的警察叔叔就问他长大了想当什么,他稚气十足地咬着舌头:“当警察。”

    他们都会大笑起来。这样,到了后来,虽然他父亲要他上大学,但他高中毕业后就去当警察了。

    他是个称职的警察,一个勇敢的警察,那些身体强壮的小流氓在街头巷尾行凶闹事,一见他就逃跑了,最后硬是给他打得无影无踪了。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警察,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公正的警察。他绝不领着自己的小囝走东家串西家地到商店老板那里去,只顾搜括礼钱而忽略有关倒垃圾和停车的违章行为;他把罚款直接装进自己的腰包,因为他觉得那是他赚来的钱。当他徒步巡逻的时候,他绝不像某些警察那样动不动就钻进电影院或饭店,尤其在冬天晚上巡逻,他更是忠于职守,绝不乱窜。他总是按照规定路线来回走动,也真立下了汗马功劳。当酒鬼、醉汉从农场街流窜过来讨他打的时候,他就拳打脚踢地把他们赶跑。他们吃了亏,下回就再也不敢来了。他负责的地区内的商人很赏识他的这种作风,而且公开表示对他很赞赏。

    他也很遵守制度,他管区内的赌场老板都知道他绝不为了私人得外快而故意制造麻烦,他满足于他从警察局猎取的总数中分得的那一份。他的名字同其他警察的名字都是同样排列在贿赂的名单上的,但他个人从来不敲诈勒索。他是个只通过官方渠道受贿的公正的警察,因此他在警察局提升,虽然不算飞黄腾达,也算是稳稳当当地青云直上。

    他养着有四个儿子的一大家人,四个儿子全都上了福特姆大学。从那以后,马可·麦克罗斯基从上士巡佐爬到了少尉,最后爬到上尉。他一家什么也不缺,就是在这期间,麦克罗斯基获得了“抓钱铁手”的名声。他负责区域内的赌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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