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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1.2
头子儿砸她。不但叫她“破鞋”,更有甚者,还脱下鞋来甩她,真是比霍桑的更“红字”。

    越是这样,吴为越是逼着自己放慢脚步,她要“好汉做事好汉当”,不能在公众的审判面前临阵脱逃。

    她一面挨着那些砸在背上的破鞋一面想:人们真还能找得出这许多破鞋,可能胡同里有人发动过一场找破鞋的运动,家家户户把能找到的、穿破的鞋都搜罗出来了……

    事实,上吴为对自己比谁都残酷。有多少次她含着眼泪,低声重复着“婊子”、“破鞋”这些字眼,甚至这样大声地称呼自己,一次又一次体味着这些字眼砸在心上的声音和感觉,一次又一次算计着,是不是能顶上一些她欠韩木林的债。

    这还不算可怕,最可怕的是那些男人,紧跟在身前身后,说些流里流气的话来狎弄她。那些话让她感到好像被人扒个赤身裸体,摁在当街行淫一样——还不是强奸,强奸至少带有邪恶强暴无邪的性质,终归让人同情,而谁能同情她这样的女人,被人摁在当街行淫呢?

    她只能梗着脖子,贴着墙根而行,好像墙边有什么东西可以为她藏起其实已经没有的面皮。

    有时真想一逃了之:寄希望于一旦搬离这个胡同,可能就不会有人这样对待她,并不知道那个红色的“A”字烙在她胸脯的同时,也烙进了人们的,尤其是男人的心里,甚至她的至爱——对她始乱终弃者胡秉宸的心里。

    她又能逃到哪里去?就算她逃到另一个地方,韩木林还会在那里发动这样一场群众运动。

    每天每天,她都得经过那条胡同;每天每天,她都要穿过这样一场枪林弹雨,才能回到有叶莲子和禅月的爱的家。

    至于韩木林到吴为所在单位贴她的大字报,也算不得什么。大字报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日常生活,好比日后人们一出门就“打的”那样。

    最喜欢当众调戏她、侮辱她、捉弄她的是食堂里的大师傅,他们的侮辱确实像出苦力者干的那些活儿,一锤子下去,一砸一个坑……直到多年后,一个男同事竟还轻薄地用手指撩她的下巴。而吴为偏偏不像有些偷过人的女人那样,从此以后任人轻薄,哑巴吃黄连地受着;或撕破了脸皮,从此大开偷戒,正中下怀地发扬光大。

    她真不明白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怎么下得了这个手,质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跟别人睡都睡了,我摸一下都不行?”可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她挺着腰板,追逐着他的眼睛,一追上就牢牢铆住,“你这样做就太不对了,‘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你被冤打成反革命,停发工资,被人专政,关在牢里,那时候谁也不理你,是我母亲照顾着你老婆和孩子,有我们一口饭吃,就有你老婆和孩子的一口饭吃……后来就是放了出来也没人理你。到了干校,人人都能回北京探亲,你却没有权利享受探亲的机会,是我问你有没有什么东西带给你老婆和儿子,你交给我一个三十多斤的樟木大菜墩。千里迢迢,还要换两次火车,我除了背自己的行李,还得背着你那个三十多斤的大菜墩……那是为什么?因为我不相信你是反革命,因为我想给你和你老婆一点儿同情和安慰。你倒相信我是‘破鞋’,是个拆烂污的女人!”

    说完她就转身离开,可是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还有韩木林的那个同事鄂百灵也来找她。

    当时吴为正坐在小板凳上洗衣服,忙忙地起来招呼:“请坐,请坐!”来不及找抹布,用自己的巴掌把凳子擦了又擦。

    可是鄂百灵不坐,背着手在她屋子里走来走去,就像在一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公厕那样,无所顾忌地平膛过来又平堂过去。

    吴为只好讪讪坐下,仰头看着鄂百灵来回踱步。

    鄂百灵脸上的皮肤又细又光,是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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