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这一天也许是优优真正的末日,我搞不清她算是被重新逮捕还是依法收监。新生的孩子已经八个月大,哺乳期至此不是不能结束。但公安方面显然认定优优又犯有新罪,幸亏胖胖经过抢救已安然无恙,否则她将注定被判死刑。
在优优被重新收监之后,公安的取证工作全面展开,在这幢别墅里与优优同居相处的每一个人,都接受了警方的严格调查。清水湖医院也提供了相应的诊断鉴定的文件,所有人证物证都对优优不利。当天下午我从事件中渐渐镇定下来,也在心里开始重新校正优优的印象。但凌信诚却始终无法镇定,他的生活信心几乎完全溃坍,整整一天都处于精神迷乱的状态。
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晚上,周月和小梅一起赶到别墅。恰恰是小梅的分析让凌信诚的神智得到了巨大支撑,并且在我们共同劝说勉励之下,开始渐渐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意识到自己的孩子还在医院,还未痊愈。这孩子现在惟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他这个父亲。他必须让自己镇定下来,把女儿养大成人。
按照小梅的分析,优优上一次被判毒杀乖乖,其主观动机方面的不利证据起了很大作用。而这一次中毒的,则是她的亲生女儿,母女之间感情很好,因此不存在作案动机。公安方面怀疑她为脱罪而毒杀亲女,仅仅是一种分析猜测,难以找到确凿证据。可以想见如果检方将胖胖中毒立案起诉,肯定面临证据方面的巨大难度,但辩方以胖胖中毒为例推翻前案,现实前景也不容乐观。由于胖胖并未死亡,所以优优最大可能是继续执行原判刑罚,那样的话,也还是要将牢底坐穿。关于下一步的动作,小梅建议,至少可以由她以律师的身份或由凌信诚以孩子父亲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诉,这样先发制人,感觉比较主动。反正优优已经被判无期徒刑,下步无论怎样诉讼,只要孩子没死,都不会加至死刑,这一点几乎可以肯定。
小梅的意见大家都表示赞同,关于申诉一事,商量下来决定先由小梅去会见优优,征得优优同意之后再做决定。大家表面上意见虽然一致,但内心看法其实不同。信诚和周月这两位与优优有情感关系的男人,对优优的无辜依然深信不疑。一个深爱优优,一个被优优深爱,我不知这是否因为他们客观的理智,已在无意中屈从了感性的直觉。
而我和小梅则相对客观冷静,我们嘴上没说,其实心里并不排除任何可能。吴队长临上车前的那句话在我的耳际始终不能退去,小梅虽然表示那不过是一种推测分析,难以找到具体证据,但她显然并不否认这个分析不无道理。
后来我们知道公安和检察机关果然基于这一分析,已将胖胖中毒事件单独立案,并且加紧侦查,准备起诉。他们追求的目标,是指控优优杀人未遂,并以短期内两次以同样手法残杀幼儿,情节恶劣,构成累犯,要求从重处罚。如果法院考虑如上因素,判处优优死刑或者死缓,看来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小梅在我们碰完头的第二天前往监狱,要求会见优优,但被告之优优已被重新逮捕,转押到了分局看守所内。她又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并且依据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向侦查办案人员了解了案由。那天直到傍晚她才在警察的监督之下与优优见面并做了短暂交谈,优优同意由她出面代为申诉。据小梅回来向我们学说,在不到二十分钟的会见中,优优大部分时间都在哭,都在问她的女儿现在怎么样了。她让小梅无论如何要告诉这个还不懂事的小孩子: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她还让小梅无论如何要告诉信诚,让他一定照顾好保护好他们的女儿,因为她断定有人在谋害胖胖,那个人一定就是当初毒死乖乖的凶手!
不光是凌信诚自己,当我们从小梅口中听到优优的这个怀疑时,无不为之一惊。没错,如果我们相信优优没有毒杀孩子,那孩子血液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