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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句话就可以拍板的,都可以上推下卸,挂上十天半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我是搞文学的,一个民族没有文学照样可以生存。没有文学死不了人,可物质的贫困,不按科学办事,就要勒裤腰带,口粮不足就瓜菜代。不尊重文学可以,不尊重科学就要受到历史的惩罚。而受惩罚的不是不尊重科学的,竟然恰恰是搞科学的人。快快死了,医生说死于心脏病。我说他死于这种政治,死于折腾我们国家的那种“四人帮”的政治。啊,又说到了他们,我说了不要再说这帮王八蛋,好,不说,我们谈文学,谈科学,谈人,谈谈夭折了的快快。

    我同快快从初中到高中,同学整整六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即使是在那些因为一句话被告发了就可以打成反革命的年代里,我们见面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发牢骚。在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包括像个人生活上最隐秘的感情,包括他的初恋。我们之间是绝对相互信赖的男子汉的友谊。现今有人把烟酒之交,你我之间的相互利用、相互交换、相互开后门的关系也叫做朋友,是对这个美好的词的亵渎。

    我们曾经像讨论科学一样讨论过爱情。我们很想弄明白这种令人激动而又神秘的感情,虽然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懂得爱情,正像我们不懂得科学一样。

    叙述者的话

    快快同公鸡说过,说他十岁的时候就爱过一个女孩子,他说那是最纯粹的爱情。他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随着搬家,转学到了另一所小学。他和这个女孩子当时分坐在同一张课桌椅上,他们两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这个女孩子皮肤很白,举止很文静,当然也应该说长得很漂亮……

    快快的话

    我,怎么说呢?说——是一种初恋吧?也许是。这是我最初爱上的一个女孩子。我无法形容她的美貌,她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是那样的宁静,那样的耀眼;并不因为时间的消逝这种印象逐渐暗淡。她总是像黎明之前天边上的启明星,你只要见过一次,就会在记忆中永远保留那明亮的印象。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体会。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总希望能够在路口——在我们那个去学校的一个岔路口,她的家就在岔路口的那边——看见她的身影。我已经说不出她那时经常穿的一件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我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她的背影,我就能辨认出来。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可是说来也觉得好笑,我从来没有敢在路上招呼过她。当她走在前边的时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后面,或者迅速地赶上前去超过她。可当她走在我后面的时候,我便会放慢脚步,等着她走过来。但是,当她走到身边的时候,我可决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或者对她说句话,哪怕是笑一笑,却让她从我身边走过,仿佛我毫不在意似的。每天上学的时候,我差不多都这样,希望碰到她,却又不敢对她说一句话。可在学校的教室里,我们同一张课桌,坐的是同一条板凳,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也说话,毫无顾忌,还互相借用铅笔。我记得有一次正在考试,我铅笔芯突然断了。我忘了带铅笔盒,书包里翻来翻去就只有这一支笔。她仿佛觉察到了,把放在课桌上面她的铅笔盒悄悄地朝我这边推过来。我看了她一眼,她却仍然低着头在做她的试题。我从她的铅笔盒里拿起一支她削得尖尖的笔——她的铅笔都削得那么尖,削得那么细,这是我们男孩子无法相比的。一切都修饰得那么整洁,就像她那个人一样。她有一副很明亮的嗓子。听她说话的时候,你觉得是一种愉快,我非常爱她的声音。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有时候发现,我并没有在听她回答的是什么,却在听她的声音。她说得一口非常标准的北京话。在我们班里,能够说那么标准的北京话的,只有她一个。而我可以算是半个。所以班上的同学把我们都叫做“北京人”。同学们这样叫我们,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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