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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2)
病。虽然祖祖辈辈,想努力为儿孙造福,无不以造几间房子为光荣。人死了,房子留下来了。子孙住了,指着房子再告诉后代说,这是上代某某手里造的。不容易呀,光是做粥菜的黄豆,都吃掉三石呢!

    这就是这块色彩绮丽的江南平原上祖先们为自己创造的树碑立传的方式。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真是不错,祖辈的荫德,实在是不该忘记的。但后人之多,并非祖宗始料所及。往往弄得大家要去树下纳凉的时候,竟被挤出汗来,甚至打出血来。

    自然,范焕荣家还不至于弄到这步田地。他虽然败家当卖过田,但房子一点没有动,被妻子霸住了。大儿子范浩林结婚的时候,弟弟范浩泉还只有十二岁,人中上的鼻涕垢还没有揩干净,要做“皇帝”的话,坐在金銮殿上还要跌筋斗。多了一个嫂子,做母亲的也决不会替他们兄弟分家的。父亲没有用,母亲强煞也是女流之辈。做弟弟的总归要靠哥哥带领才会出头,自然应该在一起过日子。况且,娶亲是要花大钱的,浩林娶亲,是公内(即还没有分家时)的钱,那么,浩泉也应该娶过亲才分家,这才公平。

    当然,事情总是要起变化的,小孩子到了十二岁以后,就像树一样长得疯快。至于青年人结了婚繁殖后代,只要允许,那就比做衣服还容易。到了一九五三年,范浩泉就满了十六岁。老话总说:“男子十六,扛车捐轴。”最重最大的农具都能摆弄了,那就算已经能够独立。从外表看去,也确实像个男子汉了。而且活脱脱是一个小范浩林,不过嫩些,不大爱说话,走路喜欢低着头,一副沉思的样子,看上去不糊涂,是个会动脑筋会过日子的人。

    这时候,这个大家庭(所谓“公内”)已有了三代人马,七口人。第一代是范焕荣夫妇,第二代是范浩林夫妇和小叔浩泉,第三代就是先来和正来。先来毕竟还是先来,他赶上了土改,土地证上,在他名下有一亩六分田(这就是平均数)。正来就退生了三个月,没有了。他们家的士地,以前是超过人口平均数的,好在焕荣败掉了几亩,已经够不上平均数了。假如正来也能赶上分田的话,就可以补进,迟了,就只好落空。不但如此,眼看陆存秀的肚子又微微往外凸,分明不久就又要增加一个不带土地就出娘胎来的无产阶级,那就显得麻烦了。

    做小叔子的,因为自己年纪还小,童年的生活还靠得那么近,还十分亲切。看着一个个侄儿生下来,先是哇哇哇的不知所云,然后呀呀学语,然后摇摇摆摆如鸭子般学步,他觉得很有趣,很熟悉,就像他们在代替自己复习功课一样。倒也还不曾认真去想别的。但是范家村上,也有各种各样好事的人。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家的长短,既不存什么坏心眼,也并不想沾什么光,仅仅是一种发表欲。发表的内容也不涉及政治,又是私下口传,黑字不落在白纸上,所以是最百花齐放,创作自由的。这些议论,像微风一样,一阵一阵吹到了范焕荣一家人的耳里,引起了各人不同的思索。这很像是鼓吹分家的启蒙运动。为将来的行动做好舆论准备。范浩泉开始考虑“分开好还是不分好”,就是被那些舆论触动的。个人的得失,要比国家大事容易看清。哥哥到乡里的粮管所里去做事了,嫂嫂本来很能干活,经不起三年两头重身,生孩子带孩子就把她拖住了,田里的活再不能依靠她。现在家里是他和沉默的父亲两个劳动力,做当家母亲的台柱子。就他个人来说,明摆着是吃亏了。究竟吃多少亏,他还没有数。但是他是把钱看得很重的,母亲从小就教会他要看重钱。母亲同父亲吵架是为钱,看不起父亲是为钱,年底里债主来收帐,弄得母亲寻死上吊般折腾也是为了钱。他已经确定无疑把钱当成命根子了。在这上面他是不想马虎的。不过分家的事,他还想不清楚,还要靠母亲出主意。只是做生活不及从前起劲了。陆存秀因为自己拖累的确重了,不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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