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蜚蠊之夜
忧矣,于我归说。

    「全诗写的都是漂亮的蜉蝣,漂亮而忧伤,因为它不知身归何处。尤其第三段,说『蜉蝣掘阅』,掘阅就是掘穴,就是小蜉蝣掘穴而出,化为成年的白色羽翼,像麻织的白衣,白得像雪,但是,它一出来,便一片忧伤,因为,它四顾茫然,不知身归何处。」

    「知道死在眼前,却不知道身归何处。」朱仑补充。

    「死在眼前是时间问题,身归何处是空间问题,时间太紧迫了,逼它想到空间。」

    说到这里,我放开了她的手。那迷人的、性感的、细软的手。

    「我常常想,」朱仑说,「对中国活八百岁的彭祖说来,或对西方活九百六十九岁的Met seventeen,甜蜜的十七岁,正在它没有成年而又离成年那么近。像蜉蝣,多么神奇,它在成年以前,可以成长三年,但一成年,它就在几个小时内,交尾而后死亡,正所谓朝生暮死。如果我是蜉蝣而能选择,我宁愿永远在成年边缘做十七岁,像苏东坡『寄蜉蝣于天地』一般的,『寄十七于天地』,我可以选择吗?」

    「恐怕你要问上帝,或者苏东坡。」

    「上帝说可以,只要我死在十七岁。这样就避免一十八岁就朝生暮死了。」

    「你没问苏东坡?」

    「上帝说不必问他了。」

    「朱仑啊,你真是幽默。这点像美国人。」

    「上帝说得也未尝不对。如果一成年那天就朝生暮死,倒不如死在头一天。死得年轻、死得漂亮、死得还有一点悲怆,因为『伤逝』总是用在早亡时候。」

    「想不到你对蜉蝣如此诗意。特别诗意的一点是,交尾而后死亡。」

    「我不是专指蜉蝣。但蜉蝣成年以后的生命,正是中国庄子『方生方死』的哲学,比喻随生随灭,死生无常,而对蜉蝣说来,全部过程,一天了事。这种干脆,不能不说有哲理在,说有诗意,也随人高兴。何况蜉蝣还进了中国最早的诗集呢。证明了一定诗意十足,不是吗?」

    「是。」我立刻同意。

    「为什么你立刻同意,说是?」

    「因为蜉蝣要我这样答复你。」

    朱仑笑着。「没想到你还有朝生暮死的动物朋友。」

    「我的动物朋友有两类,一类朝生暮死,像蜉蝣;另一类偷生怕死,像蜚蠊,刚才被我杀了。它们都有漂亮的名字。」

    「朱仑这名字不漂亮吗?」

    「和有这名字的人一样漂亮。」

    「朱仑是你第三类动物朋友吗?」

    「只是朋友吗?让我考虑一下吧。」

    「要考虑多久呢?」

    「要考虑几秒钟。」

    「别忘了每秒钟都有几百万细胞在死掉、别忘了同时有几百万细胞在出生,考虑得太久了,做朋友的我已经不是那个我了,怎么办?」

    「那我就跟那个你做朋友。」

    「看来你变心变得倒很快。」

    「变心没关系,重要的是脑是原来的。比起每秒钟死掉的细胞而言,脑细胞的新陈交替算是唯一例外。我一出世时,已经有了一生中数目最多的脑细胞,老去的和折损的部分,不停的死去,永远得不到补充。不过,我原来的储备脑细胞实在太多,多到我不觉得有此损失了。」

    「你的大理论,很动人,我可以同步口译一下:One notable exception to tant replacement is t Master , damaged ones keep dying; t Master’s initial surplus  ices the loss.」

    「你译得又快又好,你可以到联合国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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