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只欠东风。只要健哥的委托书一下,马上就能拍掉进钱。”
像以前很多次一样,他们到碧海蓝天总是先谈事,再搞洗脚按摩之类的活动。这一次也是这样,不过,这一次他们没有先进桑拿房,而是一人一张床地斜靠在床头。听了张仲平的话,健哥有一会儿没有吭声,好像在闭目养神。张仲平偷看了一眼健哥,很快又把眼光收了回来,也微微地把眼皮垂下了。他不能太逼健哥,觉得还是等健哥主动开口比较好。终于,健哥舒了一口长气,抬起头来望着张仲平开始说话了:“仲平,要是把过去的情况,也就是你们拍卖公司从承办法官手里直接拿委托的情况,用一个比喻来说,叫什么?”张仲平挺了挺腰,望一眼健哥,很快地揣摩了一下他的意思,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便不好意思地一笑,说:“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有想过。健哥你说呢,有什么妙喻没有?”健哥说:“我说呀,就像是从水桶里捉鱼。”张仲平马上接口说:“是呀,法院委托的东西,一般都能顺利地拍卖掉。”健哥摆了摆手,说:“我说的还不是这层意思,我说的是法官跟拍卖公司的关系,像不像一个法官提了一个装鱼的水桶放到你面前,让你伸手去把它捉出来?”张仲平再次笑了笑,说:“也可以这么说吧。”健哥说:“法院也好,法官也好,为什么要找拍卖公司?因为只有拍卖公司才能从事拍卖业务。但是拍卖公司越来越多,如果这个法官三天两头地或者说只要水桶里有了鱼的,就老往一个固定的拍卖公司提,合适不合适?”张仲平从床上坐了起来,腰挺直了,望着健哥说:“如果健哥问的是合不合法,我倒是可以很响亮地回答,答案是肯定的,合法。为什么呢?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法官只能把这只装鱼的水桶往哪儿提,换一种方式来说,也没有明文禁止这个法官将这只水桶往哪儿提。”健哥说:“对。但是,我问的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合不合适的问题。合不合适比合不合法情况要复杂得多。现在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假如有许多拍卖公司都知道有了一只装了一条大鱼的水桶,这只水桶仍然控制在那个法官手里,这个法官还敢不敢把这只水桶往原来那个拍卖公司提呢?”张仲平想了想,斟酌了一下自己的用词,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法官把那只水桶随便往哪家拍卖公司提,可以由他自己决定,自由裁量。”健哥说:“对,可是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呀。如果用法律术语来讨论这个问题就简单了。这其实是个对不确定利益的理解问题。什么是不确定利益?通常都认为,根据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多人有机会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取得某种合法利益,只是在取得该利益的过程中有竞争性存在,每个有条件竞争的人都有可能得到该利益但并非一定能得到该利益,只有其中一部分人能够实际得到该利益。在这一合法利益的归属尚未确定之时,就称之为不确定利益。不确定利益最终总是要被确定的,那么得到该利益的人和有权确定该利益归属的人之间的关系就至关重要了,如果两者之间有一种物质或金钱的交易,就有可能使两者分别构成行贿罪和受贿罪。因为原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作出决定的利益,因行贿和受贿而使行贿方成为了利益的享有者。当然,是否行贿和受贿,还有一个是不是被发现、被追究的问题。”
张仲平知道健哥不想兜圈子了,他们俩都是懂法律的人,用法律术语讨论这个问题,可以一下子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哪怕是它听起来不那么舒服。
张仲平其实曾经不止一次想过与此有关的问题,就是说健哥在已经给他做了扶桑海岸第三、四层的拍卖之后,为了避嫌,可能将香水河法人股的拍卖委托给别的拍卖公司。对于健哥这种人来说,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他们之间的善后工作尽管做得非常好,但是,别人要真是怀疑上了、惦记着了,也是一个麻烦。所以,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