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不管我承不承认或服不服气,我应该是个平凡的人。
因为我有一张大众脸。
有次到离家两条街的面摊吃饭,刚走进店门还没坐下,老板便说:
“好一阵子没看见你了,最近好吗?”
虽然我常经过这家店,但却是第一次进来吃饭。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老板不断找话题闲聊,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结帐时老板还热情地拍拍我肩膀,要我以後常来。
又有一次在麦当劳门口,十公尺外一个男子向我招手後立刻跑近我。
“哇!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他说,“最近好吗?”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然後他滔滔不绝说起以前在学校时的往事,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最後他因为赶时间只好跟我道别,临走时给了我一张名片。
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我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小学同学?国中?高中?
还是大学同学?
最倒楣的一次是在餐厅吃饭时,有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桌旁。
我见她双眼直盯着我,我很纳闷,也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见。最近好吗?”她说。
“小姐。我……”
“啪”的一声,我话还没说完,右脸便挨了一记耳光。
“你竟然叫我“小姐”!才几年不见,你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吗?”
“我……”
“不要再说了。我一句话都不想听!”
“…………”
“你现在无话可说了吧?”
“是你叫我……”
“你还想解释什麽?”
“我……”
“我再给你最後一次机会,你真的都没有什麽话要告诉我吗?”
“我……”
“啪”的一声,我左脸又挨了一记耳光。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双手掩面,大哭跑走,
“不管你再说什麽,我都不会当真,也都不能再伤害我了。”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抚摸着火辣辣的双颊,根本想不起来她是谁?
从头到尾,我连一句话都没说完,却挨了两记耳光。
小姐,是你伤害我耶。
有人说这世上有三个人会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实在无法相信这种事。
即使有,我也不相信会这麽凑巧发生在我身上。
又不是写小说或拍电影,哪来那麽多巧合?
最合逻辑的解释,应该就是我有一张大众脸。
所以我提醒自己,下次如果再碰到这些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惨案,
一定要赶紧说出自己并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人。
不知道世上其他两个和我长得一样的人在做什麽,但我还满平凡的。
大学毕业後当了两年兵,退伍後先到台北工作。
由於始终觉得台北很陌生,三个月後便回台南工作,一直做到现在。
算了算已经六年了。
我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
生活简单,交往单纯,没什麽特殊的兴趣或癖好。
如果硬要说出我的特别之处,记性不太好大概勉强可以算是。
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可能我说过了,但我真的忘了我是否说过?
如果你不介意,也不嫌烦,请容许我再说一遍:
我的记性不好。
我并非天生如此,事实上我小时候还挺聪明的。
虽然不太用功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