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BOYS GO TO HEAVEN.BAD BOYS GO TO LONDON.
验和知识来说,全英国已找不出第二个。
自从被派到伦敦来以后,龙格雷每天都最少接到上司三通电话,催促他务必在圣诞节前把“开膛手杰克二世”逮捕归案。
毫无意义的命令。
为了避开记者的跟踪,龙格雷特意穿上最旧最脏的衣服,不刮胡子,把自己装成三流警探的模样。就算市警总局内,也只有少数高级警官和一起办案的探员知道他是来自苏格兰警场的人。
假使有记者逮上了他也问不出什么——他所知道的线索根本比媒体多不了多少。他只能够期待这个“开膛手杰克二世”不要停下来。
这当然不是作为执法者应有的想法。可是追缉精神异常的连续杀人犯往往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能够等待“他”犯错。
可是“他”没有。没有目击者、没有指纹、没有遗下凶器——事实上法医至今仍无从确定“杰克二世”使用的是什么刀子,恐怕是自行打造的吧。
龙格雷一直想:“他”会像一百一十一年前的“老大哥”般突然收手吗?
一八八八年那个恐怖的秋季,“开膛手杰克”杀害了四至七个(也许还有更多)妓女后便销声匿迹,直至今天也没有人能证实他的身份和动机。
一九九九年的“杰克二世”就跟“老大哥”一样,每一次犯案的手法都比前一次残酷,给人一种似乎在学习如何肢解的感觉……
第十三个——也就是最近一个受害者是二十八岁妓女蕾丝·柏格,外号“噗噗”(因为喜欢嚼口香糖)。龙格雷从警十九年来,这是花了最长时间检视尸身的一次。
当时龙格雷的第一个感觉是:蕾丝的身体被整个“翻开”了,所有内脏——包括脑部——都置于皮肤之外。切割头盖骨和肋骨理应花费许多时间,“杰克二世”却能够在没有人发现的情况下,于布里特径街道上从容行事。
从现场环境推断,排除了凶手在别处杀人、肢解后移尸的可能性。陈尸处就是杀人现场。那儿距离牛津街闹市才不到半公里,尸体被发现时仍有微温。
杀人手法也跟百年前的初代“开膛手”相同:先把受害者勒至死亡或昏迷,然后一刀割断咽喉——凶手的臂力十分惊人,其中三个死者就因为这一刀割得太深,整个头颅都掉了下来——再逐步肢解。法医从切割手法推断,“杰克二世”也是左撇子。
当“开膛手杰克二世”这个称号开始流传时,龙格雷已猜到那些小报会创作出怎样的故事。果然不久后,《太阳报》的头条是:“杰克二世:百年前开膛手的轮回再生?”
龙格雷肯定“他”是个模仿者。就像UFO和肯尼迪总统遇刺案一样,“开膛手”悬案发生后这一个世纪里,渐渐衍生出“Ripperology”的专门研究。《开膛手完全手册》、《开膛手之谜大破解》之类都成为畅销书,解谜理论五花八门,甚至与英国皇室成员、等扯上关系;近年又发现了一个名为詹姆斯·梅布里克的男人百年前的秘密日记,内容坦承自己就是“开膛手杰克”。日记真伪还未被确定,却已有人把它改编成电影……一个脑筋断了根线的人,这类书看得太多,于是幻想自己就是“杰克”,或是决心继续“开膛手”的“光荣事业”……龙格雷深信就是这么一回事。
龙格雷归纳出来:凶手是个大块头——用刀子切断骨头需要极大力气;拥有自己的汽车作逃走之用——作过这样大幅肢解后,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有血渍;也许并非天生左撇子,而只是纯粹为了模仿初代“开膛手”;白种人——因为所有受害妓女都是白种人。根据过往案例,连续杀人魔绝大多数只挑选与自己同一肤色的受害者。
龙格雷却只能做到这地步。苏格兰警场虽然拥有悠久传统,但对付连续杀人犯的经验比不上美国的同行。他把所有资料送交了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