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老大哥的道具
。这个“立旗”的制度是漕帮从天地会那里搬借过来的,老漕帮里较保守的人士并不十分赞同。不过,旗主以下皆称“外三堂”,总旗主以上皆称“内三堂”。在老爷子和总旗主之间还有维持帮内法制和监察的编制,也就是掌礼仪的尊师堂、掌刑罚的护法堂以及掌思想教育的正道堂。合内、外及尊师、护法、正道,都为九堂。至于三代,则仅是个虚称,大凡是以光棍为中心,上有师、下有徒,便是三代。
伍秀芳这件事发生之时,万老爷子已经归天,否则老漕帮是断断乎不至于插手这么一桩轻若鸿毛的勾当的。
据说当时“内三堂”里一个总旗主,是作灭火器生意的,姓洪名子瞻,袓上是天地会浙江支流哥老会中首脑。这位首脑已不得姓名而传,祇知道当年是他带着一部被称为“海底”——也就是组织章程——的东西,自福建北上,先联络了河南嵩山少林寺僧,又攀识了山东曹州白莲教徒,定盟“北教南会、同出一气”之约,并且以现成的“海底”作为相互辨认乃至合作的张本。在民间社会相互串联的局面来说,这位洪姓首脑可以说是不朽的人物了。于是他在浙江落籍之后,名衔地位已成世袭,子子孙孙凡有意愿混事者皆可以是一方领袖。这洪子瞻的母亲在渡海来台时已怀胎九月、大腹便便。一日正站立船舷远眺,忽然破水,随即于甲板之上产下一子,因此命名子瞻;用“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的诗经典故,取其神游故国而不至之意。
洪子瞻可以说是含着金匙玉箸出生的一个孩子。他父母一到台湾,便花三十根金条买下了半条成都路上的楼房,一家三口,合是大小寓公。可这子瞻小儿生性怪癖,喜爱玩火。从三、五岁起便经常纵火为乐,动辄烧毁左邻右舍的厅堂屋宇。一旦见那火势突起、烈焰扑腾,洪子瞻便忍不住狂笑连声,俯仰得意,也因此得了个“火霸天”的外号。街坊上的良善百姓知道洪家有哥老会的背景,且是世袭铁帽子领袖,哪里还敢声张?倒是洪子瞻的父亲出手阔绰、认赔爽利。有时偿资犹倍于毁损,人们也就不甚措意了。日子久些,到洪子瞻十六、七岁上,他自己忽然拿了个主意,说是想作灭火器生意。因为看这台北市首善之区,人人筑屋起厝,寸土必争,非盖它个栉比鳞次、合缝严丝,不能惬心贵当。这样的市况,偏宜因风放火,看它有如赤壁鏖兵,焚烧战船一般,最是解瘾。而贩卖灭火器则更有发不尽的利市、赚不完的钱钞。这样右手纵之、左手灭之,一暗一明、左右开弓,非但偿愿,亦且生财,岂不快哉之极?
且说火霸天洪子瞻到了十九岁上,忽一日在暗巷中引报纸取火之际,不意瞥见了一则登有伍秀芳照片的新闻,登时肺腑如鼓风炉,一股一股的眞气在胸臆间横冲直撞,频频催助欲火,使心为之焦、肠为之折、肝胆为之灼伤、脾胃为之熔融——这才知道世间居然有一事较诸纵火犹为好玩。可是手上的火柴已经将报纸点着了,便那亮光一闪一耀处,教洪子瞻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再欲多看一眼,伍秀芳那帧凝眸巧笑的照片已然是纸灰飞扬、加之朔风野大,可忆却不可及了。
等到伍秀芳被跟监掌控的消息传出,洪子瞻刚以哥老会领袖身分与老漕帮叙亲定谊,成了漕帮内三堂总旗主之尊的庵清大老。这叙亲定谊原本是漕帮在台第二任总舵主万熙的一个“场面计划”,目的就是交好各大帮会势力、广结大陆来台与台湾本地底层组织善缘,使成一跨身黑白两道、涉足三教九流的松散联盟。联盟成员彼此不相干涉,有什么地盘、利益或恩怨之轇轕,也可以由诸方共同出面合议定夺。此举当然与扼阻一些少年太保械斗团体之坐大有关,但是洪子瞻却不这样想,他把万熙设计的假戏局眞作起来,执行起庵清总旗主的权力,这,全都为了伍秀芳。
洪子瞻先打听出监控伍秀芳的名单,之中有那么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是他的本家——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