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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异变
有罪的话,肯定是要判死刑的。因为他否认了罪行,自然不会向死者家属道歉,也就没有可以酌情减轻处罚的余地了。而且这犯罪情节也相当不轻吧。”

    “犯罪情节是什么意思?”初濑问道。

    “就是罪犯从犯罪前直到犯罪为止的各种情况。包括动机、犯罪手段之类的。既然说是抢劫杀人,说明他从一开始就是想要抢劫财物吧。单单是有计划性的成分在内,判刑就会变得严格了。打个比方,一个人杀了人之后,发现被害人的手表是劳力士的,就盗走了。你觉得这是抢劫吗?”

    “应该不是吧。”

    “这是杀人和偷窃哦。罪名比抢劫杀人要轻一些的。”

    “那么,如果那个人一开始就是为了抢夺劳力士而杀人的呢?”

    “那就是抢劫杀人。”

    “即使结果是一样的?”初濑显得有些无法释然。

    “虽然听起来不太讲理,但这就是法律。比起冲动型的犯罪来,计划型的犯罪会受到更多的责难。英美法也是一样的哦。有计划的杀人被称为谋杀,冲动式的杀人则作为故意杀人。所谓的故意杀人,跟过失致人死亡的含义很接近了吧。”

    “如果被认为是出于临时的想法而干的,就可以受比较轻的刑罚了吗?”

    “只要司法方面承认啊。”

    剑埼用大拇指摸着自己的胡茬,带着优雅的笑容回答道。

    “对此做出的判断就是审判了。”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这次的被告人是很绝望的吧。他是为了打开保险柜而杀人的,所以毫无疑问是抢劫杀人。

    “那个,”鸣户发出了声音,“剑埼先生的意见,是认为他无罪吧?”

    “因为这是一起阵年旧案,况且客观证据实在是太少了啊。究竟是不是被告人作的案,我只能说无从得知了。”

    “可是查出了指纹吧?现场有上百个指纹。”

    “但是据说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被认定为凶器的金属球棍和菜刀上没有留下指纹。”

    “你是说,被告人所做的只是入室盗窃吗?”

    “如果只是盗窃的话,时效上是成立的。”

    “这样啊……”

    鸣户一副无话可说的失落模样,挠了挠鼻子。看他这样子,好像有什么事情让他很在意——正在我这么猜测的时候,他带着怯意开口了。

    “可是,死刑这种事怎么说呢。我其实一直在想,难道只要审判过就可以杀人了吗?”

    “是吗,”剑埼说道,“鸣户君,你原来是反对死刑派的啊。”

    我也理解了。鸣户是对死刑制度本身感到耿耿于怀吧。所以对于那个死刑还是无罪的究极选择,他一直表现出消极的态度。

    鸣户回答道:“倒也不是那么了不起的事情……。漫画之类的也是这么说的吧?无论是怎样的恶人,主角都会极力避免杀死对方吧。”

    “啊——我知道我知道。”宫古拍了拍手。“即使最开始是作为敌人出场的,之后也会成为同伴是吧。王道模式。”

    “对,这就是所谓的改邪归正嘛。明明对小孩子都是那么教育的,不可能说大人就要容忍死刑了吧。就说刚才提到的那套计划杀人的理论,我觉得罪孽最沉重的其实是这个社会哦。”

    哦,听起来真是段相当不错的反对言论。竟然还会引用,实在是不能小看他了。

    “嗯——,要怎么解释比较好呢……”

    宫古摇晃着罐头,苦恼地思考了几秒。

    “那么你应该知道吧,某个暴力的将军,总是用刀背砍人,不是因为他尊重生命,而是因为对方连弄脏他刀的价值都没有。”

    “哎?”鸣户显得很诧异。

    “因为他虽然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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