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之章 加贺恭一郎的阐明
知道了吧?这样推到最后,自然会怀疑到那卷带子。能够确实证明你曾经杀人未遂的,只有那卷录影带。当时你犯案所拿的刀子,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因为上面多你的指纹而己。
而就像我刚刚说明的,我因此发现带子是伪造的。反过来说,这代表着我现今所提的假设都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杀人未遂案件,所以日高也不可能威胁你,恐怕连作品抄袭的事都是虚构的。
那么,你自己承认的,杀人未遂的起因是由于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这又做何解释?你所说的外遇真的存在过吗?
到此让我们复习一下,有哪些东西暗示了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
首先,是在你屋里找到的围裙、项链、旅行申请表。其次是后来又发现的,被人为是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初美照片,再来是看似同一地点的风景照片。
就这么多了,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你俩的关系。
证物中的旅行申请表,随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所以那根本不算证明。至于项链,你说那是打算送给初美的礼物,可是这也只是你的片面说辞。那么围裙呢?不管怎样它肯定是初美的东西。就像我先前跟你说的,初美曾穿上那件围裙拍过其他照片。
不过,你要从日高家拿走日高初美的围裙并非不可能的事。日高邦彦和理惠小姐结婚之前,曾将前妻初美的遗物做一番整理,那时你曾过去帮忙。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一件围裙,应该还蛮简单的吧。
去帮忙整理的那天,你有可能还偷走了其他东西,也就是相片。被偷走的相片恐怕得具备这些条件才行?首先它必须是初美的独照;其次,没有其他照片可以显日高曾摄于同一场景;最后,同样一个地点,最好还有几张纯风景照可兹对照。而全部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那张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相片。你把初美的独照和风景照偷偷地放进口袋里。
嗯,当然,我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偷的,不过,你有可能会偷。既然有这个可能,那么你所坦承的,与初美间的不伦恋情就不足采信了。
如果杀人未遂事件,还有你被日高威胁、被剽窃作品的事都不存在的话,那么以此为前提,假设你们的外遇关系亦是子虚乌有,应该也不过分吧?
没错,这样看来,初美的意外当然也只有一个解释。那个肯定是交通事故,并非自杀。既然没有动机,也就没有理由怀疑她是自杀的。
我们先整理一下,从去年秋天开始,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就让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做个回顾吧。
首先你得准备未经使用的旧大学笔记。只要到学校里找一找,那种东西应该很快就能拿到吧?接着你把日高邦彦早期发表过的作品抄写到上面,不过,你不能完全照抄,语法及人物的名字必须改过,故事的剧情也要稍微重新编排,你想尽办法让这些笔记像是那些作品的原型。就算只抄一本,恐怕也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吧?我可以想像那是非常艰辛的大工程。至于日高近期发表的作品,你则改用打字的:和大学笔记一起找到的,写在稿纸上的那些小说,才是你以前的作品吧?因为从日高的小说里找不到与这些作品吻合的内容。
其次,关于《冰之扉》这本书,你也必须想好后续的发展才行。你不但要让警方看到构思剧情的小抄,还要亲手书写做为不在场证明用的原稿。
接着是制作录影带。这个我刚刚也讲过了,恐怕在去年年底你就拍好了吧?然后,到了今年,你把日高初美的围裙和照片拿到手。除此之外,应该也把旅行申请表、项链等小道具给备齐了。你想说申请表是旧的是吧?那种东西搞不好学校那儿就有之前剩下的。还有,你说衣柜里摆的佩斯利花呢领带是初美送的,餐具架上咖啡杯是两人一起去买的,这些恐怕都是你最近才准备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