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柯林走了之后,哈卡斯特看着笔记本上字迹整洁的住址,一边点点头。然后把簿子插回袋里。开始处理堆积在桌上的例行公事。
今天可是个忙碌的日子,他派人出去替他买回咖啡和三明治,收到克雷警佐的报告——没有什么重要的帮助。火车站和巴士站的人,谁都不认得照片上的那位寇里先生,化验室的报告也只是在零上添加一个零而且,死者身上所穿的那一套衣服,剪裁甚佳,可是服装店的名字已经被割掉。想要掩匿的是寇里先生的身分,还是凶手的身分?死者牙齿的详细报告,已经分发到各处,大概是最有希望的一个期待——虽然需要一段时间,但多半有结果的。当然,除非寇里先生是外国人。死者有可能是个法国人——但是他的衣服却非法国制,也没有洗衣店的标记可以查寻。
哈卡斯特并非没有耐性。确定身分常是一件缓慢的工作,但最后总会水落石出的,一定有人出面——也许是洗衣店的老板,也许是牙医、医生、亲属(通常是妻子或母亲),或者都不是,而是女房东。死者的照片将会分发到每个警察局,刊登在报纸上。迟早寇里先生的身分便可确定。
在此同时,还有别的工作要做,不止寇里一案的。哈卡斯特一直埋首工作,直到五点半。他再次看着手表,认为要去拜访的时间到了。
根据克雷警佐的报告,雪拉·威伯已经回到加文狄希秘书社工作了,五点钟她和普迪教授在麻鹬旅馆有约,六点之前是不会离开的。
那位姑妈姓什么来看?洛顿——洛顿太太。帕麦斯顿路十四号。他没有开警车,代以步行走捷径。
帕麦斯顿路据说从前是一条没有生气的街道,哈卡斯特注意到房子都已改为楼房或公寓。当转过街角时,有个女孩正沿着人行道向他走来。似乎有点趑趄。探长因为心头有事,一时以为她想过来问路,然而那女孩微顿一下,继续擦身而过。他不知道心底为何突然想起鞋子。鞋子……一只鞋子,女孩子似乎面熟,是谁呢?——最近才见过的……也许她认得他,想和他说话?
他停下来,回头看着她。她现在走得甚快。他想,问题出在她的脸孔并无特殊之处,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才教他记得的。蓝眼,一般的肤色,微启的嘴巴。这使他想起了什么。她用嘴巴做了什么?说话?搽口红?不。他觉得有点懊恼。哈卡斯特一向对自己记认脸孔的能力很得意,他常说,被告席或证人席上的脸孔,只要他看过一次使不会遗忘。可是他的生活所接触的并不仅是这一面,譬如说,他不可能记得每个女侍,也不可能记得所有女车掌的脸孔,他把心里的这个问题搁置一旁。
他到达了十四号,门半掩着,门边有四个铃,铃下注有姓名。洛顿太太住在底层。他踏进屋内,摁接廊道左边门上的铃,终于,他听到里面传来脚步声,一个高高瘦瘦,一头散乱的黑发,穿着罩衫的女人,略为喘气的女人打开了门。一股洋葱味道,显然是从厨房的那个方向飘过来。
“洛顿太太吗?”
“什么事?”她带着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有点懊恼。
他想,她大概是四十五岁的人,外表有吉普赛人的味道。
“有何贵干?”
“可不可以打扰你几分钟谈谈?”
“哦,谈什么,我现在很忙。”她机警地说,“你是记者,是不是?”
哈卡斯特声音里露出同情地说:“我想你一定被记者烦死了。”
“确实如此,一会敲门,一会摁铃,尽问一些愚蠢问题。”
“真的很烦人,我知道,”探长说,“我希望我们不会给你带来这种麻烦,洛顿太太,我是哈卡斯待探长,负责记者们烦扰你的那个案件。我们原应该阻止记者来吵你,可是这种事我们没有权力,你知道,那是报纸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