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汤美坐车穿过里杰公园,然后接连经过了好几年没走过的道路。以前跟杜本丝住在柏尔塞斯公园附近的公寓时,他想起了在韩普斯泰石楠树林散步的事和相当会享受散步之乐的爱犬。它是一只非常任性的狗,一出公寓,就想沿着道路向左拐,好到韩普斯泰石楠树林去。杜本丝或汤美想要它拐向右边的商店街,往往白费气力。天性顽固的英国狗詹姆斯,会把沉重有如香肠的躯体躺在人行道上,伸出舌头,做出种种动作,就像被饲主强迫做不适当运动,以致搞得精疲力尽的狗一样。路过的人莫不深表同情。
“啊,看,那可怜的狗!哎呀,是只白狗--看来有点像香肠,可不是吗?喘个不停,真可怜,它的主人不让它到它想去的地方。看来已精疲力尽,快累死了。”
汤美从杜本丝手上接过绳子,坚决把詹姆斯拉向和它想去之处完全相反的方向。
“哎呀,怎么这样子,”杜本丝说,“不能抱起来吗,汤美?”
“什么,抱起詹姆斯,它太重了。”
詹姆斯一心一意扭动那香肠般的身体,再度转向它想去的方向。
“看,真可怜,它想回家了,是不是?”
詹姆斯拼命拉着绳子。
“唉,算了。”杜本丝说,“以后再去买吧。真拿它没办法,就让詹姆斯到它想去的地方吧。它这么重,只好顺它的意思。”
詹姆斯抬起头,摇着尾巴。“我同意。”摇动的尾巴仿佛是说:“你终于了解关键所在了。走吧,到韩普斯泰石楠树林去。”而且摇了好几次。
汤美不知道是不是这里,不过住址没错。最后一次跟派克威上校见面,是在布鲁姆斯堡,一间香烟烟雾缭绕的狭隘房间。他现在找到的竟然是一间没有特色的小房子,面对石楠树林,距离济慈的诞生地不远。
汤美按铃。一个老妇人让汤美想起了老巫婆,尖鼻子,尖下巴,并以怀着敌意的目光从门口望着汤美。
“能见派克威上校吗?”
“我不知道能不能,”巫婆说,“您是哪位先生?”
“我叫勃拉司福。”
“啊,不错。老爷交代过。”
“车子可以停在外面吗?”
“停一下没关系。这条街,警察不大来。只是这一带没有黄线。最好锁上,以防万一。”
汤美老老实实接受了忠告,然后跟着老妇人走进屋里。
“只有二楼。”她说,“再也没有了。”
才走到阶梯中间,就闻到浓烈的香烟味。老妇人轻轻叩门,只把脸伸入房间,说:“这位是你要见的先生,他说已经约好了。”老妇人让在一旁,汤美走进那难忘、势必被呛个不停的烟雾中。汤美怀疑,除了烟、烟雾和尼古丁味道之外,是不是还记得派克威上校本人。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靠坐在安乐椅上——安乐椅有点破损,两边的扶手开了洞。汤美走过去,那老人沉思般抬起头。
“把门关上,柯普丝太太。”他说,“别让冷气流进来,好吗?”
汤美想:“他要这样当然可以,我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肺部被搞坏,可能招致死亡的显然是我。”
“汤玛斯·勃拉司福。”派克威上校感慨万千地说,“哎,跟你有多少年没见面了?”
汤美没有好好算过。
“很久以前,”派克威上校说,“你曾跟一个叫什么的人到这里来,是不是?唉,算了,反正每个名字都一样。玫瑰即使叫别的名字也一样芳香。这是朱丽叶说的,对不对?莎士比亚常让作品中人物说些蠢话。当然,这也难怪,他是诗人嘛。《罗安欧和朱丽叶》,并不合我口味。为爱而自杀,这种例子多得很,自古就有,目前仍未绝迹。啊,你,请坐。”
在这里也被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