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保工作,但过去这一年却又不太像是这麽回事。她已经三个月没替他做任何事了。
「目前我没有特别的工作。」她回答。
「那麽……我想你还在学习罗?」
「不,我不是学生。」
培森走出柜台,十分亲切地搂着莎兰德的肩膀,送她来到门口。
「这个嘛,莎兰德小姐,我们很欢迎你过几年後再回来,但你得多带点钱来,光是小猪存钱罐是不够的。老实说,你一个星期的零用钱恐怕买不起房子。」他无恶意地捏捏她的脸颊。
「所以呢,以後再来吧,我们会试着帮你找一间小套房。」
莎兰德在诺贝尔房屋外面的街上呆站了几分钟,心不在焉地想着:如果有个瓶装汽油弹从展示窗飞进去,不知道这位小培森先生会作何感想?接着她便回家,打开她的强力笔记本电脑。她只花了十分钟就侵入诺贝尔房屋的内部电脑系统,刚才柜台後面那个女职员开始上传照片前输入密码时,正巧被她看见。接着她又花了三分钟发现,女职员用的电脑原来也是公司的网路伺服器——你还能愚蠢到什麽地步呀?——再三分钟便侵入他们网路系统上全部十四台电脑。过了大约两小时,她已经看完培森的资料,并发现过去两年来,他有七十五万克朗左右的秘密收入没有向国税局申报。她下载了所有必要的资料,用位於美国某伺服器的匿名电子邮件帐号发了封电子邮件给税务机关,然後便将培森先生抛诸脑後。接下来的一天时间里,她继续浏览诺贝尔房屋的待售房屋资料。最贵的一间是位於玛丽弗雷德郊外的小豪宅,但她不想住在那里。纯粹为了赌一口气的她,选择了第二高价位的房子——一间大公寓,就在摩塞巴克广场旁。
她详细检视了照片与平面图,最後认定这绝对符合她的条件。前屋主曾是艾波比集团的总裁,因为领取了几十亿克朗的黄金降落伞补偿金而备受批评与争议,如今已淡出社交圈。
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杰瑞米·麦米伦,也就是直布罗陀的麦米伦·马克斯律师事务所的合夥人。他们以前便打过交道;麦米伦设立了几家邮政信箱公司,以其名下的帐户管理莎兰德一年前从贪腐的资本家汉斯·艾瑞克·温纳斯壮那里盗取来的财富,收取的手续费连律师自己都觉得丰厚。
这回她再次雇用麦米伦,指示他以黄蜂企业的名义,和诺贝尔房屋商谈购买位於摩塞巴克广场附近、菲斯卡街上那间公寓的事宜。花了四天时间,最後商定的价格让她惊讶地双眉高扬,其中包括麦米伦百分之五的律师费。周末之前,她便带着两箱衣物和床组、一个床垫和一些厨房用具搬进新居。她睡了三个星期的床垫,在这期间一面搜寻整形手术的诊所、处理一些未解决的公务细节(包括夜访某位名叫毕尔曼的律师),并事先付清旧公寓的租金,以及电费与其他每月开销。随後便订了前往义大利诊所的行程。治疗完毕出院後,她坐在罗马一间饭店房间里,想着接下来该怎麽办。本该回到瑞典展开新生活,但却有各种因素让她一想到斯德哥尔摩就难以承受。她没有真正的职业,继续待在米尔顿安保也看不见未来。这不是阿曼斯基的错,他大概会希望她做全职,变成公司里一个有效率的小螺丝钉。但已经二十五岁的她缺乏学历,她实在不想到了五十岁,还在卖命调查企业界的骗子。这是有趣的嗜好,但不能做一辈子。让她犹豫着不肯回斯德哥尔摩的另一个原因,是那个男人——布隆维斯特。在斯德哥尔摩,她和小侦探布隆维斯特可能会不期而遇,此时此刻这是她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他伤害了她。她知道他不是有意的,也一直表现得很不错,怪只怪她自己「爱上」了他。最後这句话用在「大贱人莉丝·莎兰德」身上还真是矛盾。
布隆维斯特以风流出了名。她顶多只是个有趣的消遣,在需要的时候、在没有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