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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狱中苟活,终其一生来为我的父母兄长祈祷……”这封信远比任何反对死刑的理论更具说服力,所以也让南乡觉得很不是滋味。他心想:我们劳师动众替你报仇雪恨,惩奸除恶,这么辛苦,你这三八女人竟反而……真可恶!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他又翻阅“审判结果”的部分。一审时,收到此信的法官果然是把凶手判处无期徒刑,但检方提出上诉,结果二审的法官推翻原判,改为死刑,判决书上的“量刑理由”这么写:“被告自始即显有悔意,受害人家属亦为其求情,本应酌予减刑,唯被告手段过于残暴,对社会之冲击甚巨,可谓罪大恶极,天理不容,即使处以极刑,亦不足以彰显正义于万一,故仍依法判处死刑。”后虽又上诉,却被最高法院驳回,再申请“判决更正”,仍遭驳回,至此确定命难存。

    此刻的南乡已认为此判决并不公允。他虽然支持死刑制度,并已将七年前所做的事“正当化”,但那全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的结果,他自认可替受害者报仇雪恨。如今这种念头已不存在,他所能依赖的,就只剩下所谓的“法理”而已。他认定这一六零号囚犯是因侵害了“法益”,亦即“法律所保障的利益”,才遭处极刑的。

    他也想到:“特赦”制度对此囚似乎完全帮不上忙。

    南乡又将目光移回那封信,他的信念已开始动摇。此女惨遭灭门却反替凶手求情,这件事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明天究竟是为谁而行刑?南乡和冈崎有何必要取一六零号囚犯的命?若违反受害者遗属的心愿而强行将凶手处决,那不就等于伤害到受害者本人?

    南乡整晚都在考虑是否要辞职。他在二房一厅的宿舍中走来走去,又去看熟睡中的妻子,看了好几次。

    他必须养家活口。

    于是他决定违背初衷,打消辞意。家人的生活毕竟比死囚的性命重要些。

    翌晨,南乡将行刑步骤演练一遍,然后静候囚犯到来。此时,七年前那场面又浮现在他脑海中。

    ——冤枉啊!

    南乡依然认为当时吊死四七零号囚犯的行为绝无不当,但现在这一六零号又如何呢?那封求情信已显示出一项事实,就是“法律讲齐一,人心却多样”。

    刑屋之门终于开启,身披法袍的神父领着一六零号死囚走上楼来。这死囚年约五十多岁,很瘦削的脸庞,眼睛凹陷,但充满朝气,神态镇静,且步伐稳定。一行人鱼贯走入佛堂。

    南乡看看身旁的冈崎。这位年轻狱卒正全身发抖,状极痛苦。

    已被解下手铐的死囚一直凝视着祭坛上的十字架。片刻后,企划课长劝他享用最后一餐,他道谢后便吃了少许饼乾和水果。

    囚犯气定神闲,在场的二十名执法人员见状,全都露出了安心的神色。

    过了一会儿,死囚开始抽菸,并向看守所长交代遗言,说遗物要交给他的妻儿,遗书则已托牢房狱卒保管,仅剩的一点钱要全数送给受害者遗属作为赔偿,他自己的遗体则要损给大学附设医院作为解剖教学用,又说医院已先付了五万圆的酬金,那些钱也是要给受害者遗属的。

    四十分钟后,保安课长开口道:“永别时刻已到。”死囚霎时停止动作,随即点头道:“好。”

    一名狱卒开始哭泣。这人七年来一直负责看守死囚房。

    死囚面带哀戚,低下头来,不久又抬起头向教诲师说:“神父,我欲告解,我已犯罪。”然后面向十字架跪下。

    神父颔首,走到他面前,以严肃的口吻道:“你背叛上帝,罪恶滔天,今可知错?”

    “我已知错。”

    “好,赐你无罪。”

    南乡闻言大惊,心想:上帝赦免你,我们凡夫俗子不可饶你!

    神父继续说:“圣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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