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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料未及。

    “南乡先生。”不到十五分钟,纯一即气喘吁吁说:“我们忘了买水壶。”

    “真糟糕。”南乡喘着气苦笑道,“连指南针都给忘了呢!这下惨了。”

    “要是迷路就完了。”

    “地图在你那儿。”南乡说:“你估计一下,我们已走了多远?”

    “约两百公尺。”

    南乡大笑道:“真是任重道远。”

    此后一连数天,他们都在忙着搜山。每天一大早,南乡就会备妥两人份的便当和饮料,活像个要送小孩去远足的母亲。纯一也没闲着,每天搜山回来后,身上全是泥巴,他必须抱着两人份的脏衣服跑去自助洗衣。

    此外尚须记帐、详阅诉讼纪录并向杉浦律师报告经过情形,委实忙碌不堪。

    搜山范围日渐扩大,他们也锻链出一身体力,但那绝非舒适愉快的踏青,而是多灾多难的冒险。他们遇见过身背猎枪的猎人,也常碰见毒蛇、蜈蚣、水蛭等动物。生长于大都市的纯一每次见到那些动物就会毛骨悚然,裹足不前。

    有一天,纯一忽然想起“警方曾搜山寻证”这件事,于是重新翻阅那份纪录。

    当年警方曾大举搜山,动员七十名机动小组的成员,加上刑警和监识课人员,总共有一百二十人,组成搜索队进行地毯式搜山,费时十日,方圆四公里之内全都找过,这是日本警察最引以为傲的“滚轮作战”。而且他们并非要找“楼梯”,而是在找“被掩埋的凶器”,所以特别注意地上有无挖上掘洞之痕迹,还用上“金属探测器”,几乎将附近每一寸土地全翻遍了,但却徒劳无功,大型利刃、存摺印章等,连个影子部没见到。

    纯一本以为这些报告中会有“某处有山中小屋,内有楼梯”之类的记载,结果完全没有。

    十天过去了,纯一和南乡已将预定的三角形区域搜了一半。第十一天,他们终于在山腰小河的岸边发现了一栋小木屋。

    纯一远远便瞧见那小屋,他忍不住大叫:“南乡先生,找到了!”南乡双目发出异采,表情如释重负,他也大喊:“快过去看看!”他们飞奔而去。那木屋占地约仅三坪,有两层楼,呈长方形,门面很窄。门口有一个招牌,上面的字因长年风吹雨打已难以辨认,可能是写“林务局”之类。门上有一大锁,早已腐锈,南乡猛力一拉,那锁就整个掉了下来。

    “我这是第二次犯‘住宅侵入罪’了。”南乡道。

    纯一一惊,忙左顾右盼。

    “这儿又没人。”南乡笑着说,随即用力一推,把门打开。

    入内之后,纯一大感失望。原来此屋虽有二楼,却无“楼梯”可供上下楼。

    “莫非是用那种可移动的木梯或绳梯?”南乡望着楼上说。

    纯一也四下张望。此房约有六蓆大,地方散放着一些杂物,如破损的玻璃杯、木材、脏兮兮的绵被等。看样子,此屋可能是林务局工作人员休息用的。

    纯一仍不死心,偕同南乡在屋中东翻西找,四处搜寻,却一无所获。

    两人终于罢手,怔立不动。本应离开此屋重回树林,却无法立即行动,就像在寒冷的早晨很不想离开温暖被窝一样。

    片刻后,南乡往地板上一躺,说:“休息一下吧。”

    “好。”纯一说着,也靠墙坐下,拿起水壶,喝了几口运动饮料,双腿的酸痛似乎好了些。

    屋外鸟叫虫鸣,唧唧啾啾。纯一想了一想,又说:“我在怀疑一件事。”

    “你就说吧。”南乡道。他状似疲倦已极,头也不转,只是将目光移向纯一。

    “上次我们假设有第三者存在,也就是说,真凶另有其人,是一名抢匪,此人挟持了树原亮,进入那片丛林中。”纯一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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