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让他也凑一脚。”
“我不懂。不管怎么听,我都不懂你说的那个名侦探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总之他是个侦探,没错吧?那么是要请他调查欺负我外甥女的那些人的底细,掌握确实的证据,再控告他们吗?都已经是十个月以前的强奸事件了,现在还找得到不动如山的证据吗?”
“当然找不到吧。”大河内说。
“那么请侦探就没有意义了呀。”
“或者说,论证据,再也没有比你外甥女的证词更确实的证据了。既然是遭侵害的本人这么说,旁人是非常难反驳的,不管歹徒怎么嚷嚷不是我干的也没用。虽然也有一些明明没有受侵害,却宣称受侵害的假强奸事件,但那是相当罕见的。”
“那……”
“所以说,”大河内举手制止我,“对方也心知肚明,才会不说他们没干,不是吗?对方并没说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们承认发生过某些行为,只是主张这完全是两情相悦的行为。这么一来,双方见解的差异已经不是是否发生过事情了。争论点在于是强奸还是和奸。然后呢……那究竟是不是强奸这最重要的一点呢,嗯,变得暧昧不清了。”
“怎么会暧昧不清?”我感到不悦,“怎么想都是我外甥女被玷污了。其它还能怎么解释?我身为她的亲人,最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那是当然,可是这成不了决定性的证据。是否强奸、是否犯罪,是非常难以判断的。第三者无从判定。”
“或许吧。”我只能这么应。
大河内嘴角依旧下垂,他一脸苦涩:
“而第三者硬要判断的话,就必须从双方口中追根究柢地问出当时的具体状况。例如衣服是自己脱的还是被脱的?有没有被扯破?有没有相当于伤害的行为?若是有的话,是哪里被打?还是被踢了几下?关于性行为本身,也必须钜细靡遗地问个一清二楚。”
“这……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就算不要脸,可是不问怎么会知道呢?”
“这样说是没错……”
“光靠暧昧模糊的资讯,是非常难下判断的。例如说……一开始被打得很惨,但被打着打着,中途放弃抵抗,性行为本身是心甘情愿的——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反过来的情况也是有的。情侣或夫妇之间,也有到完事之前都还甜甜蜜蜜,你侬我侬,后来才闹翻吵起来的情况。是暴力伤害还是强奸,中间的界线十分微妙。再说,即使完全没有踢打这类暴力行为,只要对抵抗的女性霸王硬上弓,就算强奸。纵然完全没有抵抗,只要侵害内心抗拒的人,也应该视做强奸。”
“就算不抵抗也是吗?”
“那当然了。”大河内板着脸说,“你想想,比如说一个彪形大汉摆出恐怖的表情瞪人,光是这样就算恐吓了。有一些女性也会因此吓得浑身发软吧,根本无法抵抗。此外,像是拿债款当把柄,或是抓住某些弱点,这也算是恐吓吧?还有假意亲切地接近人家,加以哄骗,要求肉体关系,这些都算强奸,全是强奸。其中也有人主张,所有的性行为对女性而言,通通都是强奸。”
“呃……”
这……能这么说吗?
“我虽然不能完全同意这种意见,不过可以了解那种心情。”大河内说。
“是吗?”
“嗳……不管再怎么高唱男女平等,唯有这个问题,还是得另当别论。因为不管条件再怎么完备,男女之间还是有着壁垒分明的生理差距。”
“生理差距?”。
“是的,女性要强奸男性是很困难的。即便是女性硬逼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状况,如果男方没有那个意思,行为本身还是无法成立。如果成立,就表示男方也有那个意思,对吧?”
“唔……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