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一群人过来对他又推又打,还一直吼个不停。”
“不会是在警局外面的大厅里吧?”
“不,在姬安警署内的审讯室里。”
“屋里没有暖炉吗?”
“有暖炉,但放在刑警们那边。炉子上还烧着酒呢。”
“怎么连这种事你都知道?”
“那些警察,每个人都在喝酒,醉眼蒙眬的,不时发出下流的笑声,仿佛把拷打逼问我丈夫当做一件开心事似的。其间他们连一句‘你有权保持沉默’或‘你可以去找律师’之类的话都没说过。当时新的《刑事诉讼法》刚出台没多久,他们就佯装不知,依旧沿袭旧时警察的习惯。”
“这一点我倒是可以理解。不过,逮捕拘留了嫌疑人之后,警方必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明确其罪行。你丈夫是不是被捕之后就立刻认罪了?”
“没有,不过他们先给他随便安了个罪名,说他涉嫌盗窃附近酒馆里酒客的钱,要慢慢展开调查。”
“你丈夫案发时在做什么?有不在场证明吗?”
“当时他在北上川河边。”
“从几点到几点?”
“整个下午都在那里,一直待到傍晚五点半左右。”
“案件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傍晚四点到五点之间。”
“那时候天应该还亮着吧?”
“嗯,不过那地方在山里,四周荒无人烟。”
“具体是哪年哪月哪一天?”
“昭和三十三年的十二月九日。”
“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九日……是件什么案子啊?”
“一户住在山里、以伐木为生的人家全部被杀。”
“一共死了几个人?”
“大大小小总共三口。一对夫妇和一个还很年幼的女孩。”
“三个人!那可不是件小案子。被害者叫什么名字?”
“姓河合。男的叫河合民夫,他的妻子叫阿岁,女儿叫弘子。我丈夫生性胆小懦弱,根本做不出那种事。”
“河合民夫一家三口被杀惨案?这名字我以前似乎在哪儿听过……案子是在哪里发生的?”
“盛冈。”
“什么?盛冈?”吉敷大吃一惊,向前探出身子。